沼液储存设施建设工程兴平镇、崇望乡标段招标公告

沼液储存设施建设工程兴平镇、崇望乡标段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广区发改项【2019】 35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019】17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广安区2017年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沼液储存设施建设工程兴平镇、崇望乡标段
建设地点兴平镇文明村、崇望乡白庙村、崇望乡双胜村
实施时间3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350m3沼液储存池3处,输送泵6台(一备一用)、配电箱3套、电缆线1300米、3米宽机耕路2630米,3米宽进场道路25米,涵管255米及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已落实
其他工程控制价按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下浮8%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广安区2017年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沼液储存设施建设工程兴平镇、崇望乡标段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信息卡和安考证查验,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依据,该依据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外地企业提供入川备案证明;
②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广安区2017年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沼液储存设施建设工程兴平镇、崇望乡标段”;
③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④中选后项目经理常驻现场并人证相符,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须能在本项目压证上岗,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⑤比选保证金由业主或网站按规统一退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0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省广安市建设银行洪洲路分理处
账 号:****************0354--003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E.固定价/125.366.26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7号
邮 编:
联 系 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10月25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肥 替代 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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