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项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项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项目 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项目建设 | 1 | 216 | 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一、今年6月19日,全省文旅系统召开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培训班会议,要求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各地实施指引》主要实现三大目标,四大任务。因此,为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普陀需继续完善和优化二期的建设方案。一是完善文旅体数据仓,基于普陀区原有的旅游数据中心,采集文化、体育相关数据,进一步提升文旅体数据仓。二是共享产业管理平台,推进“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的市县区免费共享、融合。三是升级行业监管平台,通过购买游客消费、游客分析及对接横向部门等数据,分析普陀区文旅体产业发展情况,建设基于移动端的文旅数据的分析展示功能,实现移动监管。四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对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融合,实现统一入口、单点登录等功能。 二、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了省厅“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项目》等三个省级信息化项目。普陀区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项目(智慧旅游一期)由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承建,《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必须沿用省厅《诗画浙江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架构。 三、省厅文件提出,2019 年底,全省文旅数据资源采集率达 95% 以上,实现省市县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并将数据汇集到省平台中。数据采集的标准、工具、相关接口,均由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起草、开发、定制。普陀区可充分借力省厅现有的项目建设成果和数据资源内容,大大降低开发成本和缩短实施周期,且有利于简化向省报送数据的程序,实现与省平台无缝对接。 四、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是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中验收的参与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唯一性,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借力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业务梳理、项目建设、平台融通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33号和景商务中心1幢4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文东 | 科长 |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
叶勇敏 | 主任 | 舟山旅健学院 |
李灵敏 | 科长 | 舟山市普陀区文广旅体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论证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普陀区数字文旅应用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二期)项目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硬件设备除外)。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 李灵敏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胡工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2/201910/d5515ebd-d37e-4106-b256-db72a6c5df6f">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19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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