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182*****494.doc">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水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XL-2019-CS018
项目名称: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8
第四部分 合同书 15
第五部分 采购要求及内容 18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18
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35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联系人:黄春平电话:139*****775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4064号,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XL-2019-CS018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1、对纸质诉讼案件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诉讼文书、新生案件材料及档案的扫描、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等。
2、对新形成的诉讼案件材料及档案,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
3、挂接数据库服务器,能满足数据的调用和应用,符合检察院验收保准。
对纸质审判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及内容)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RMB955600.00元)。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月 日至 2019 年月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
的所有材料、信用记录(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2条)网页截图,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与原件相符)。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分 秒(注当日 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年月日 时分。
2、磋商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评标室
九、本次招标相关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黄春平
电话:139*****775
采购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134*****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十、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水市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 规 定1招标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黄春平
联系电话:139*****775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4响应性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款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7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年 月 日 时分 秒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8竞争性磋商拦标价:RMB: 955600.00 元整,拦标价为采购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9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10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磋商文件的提问,将不予受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年 月日17:00。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会并证明其参会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定义
2.1“采购人”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维修、维护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响应性文件”指磋商供应商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件。
2.7“成交供应商”指接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体如下: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B.磋商说明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磋商程序、磋商标准和合同条款等,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供应商须知
(4)合同范本(参考样本)
(5)采购要求及内容
(6)磋商办法
(7)响应性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供应商一旦递交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7.1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如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遗漏、歧义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或是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需要提出质疑的(对磋商文件质疑的详细规定详见须知前附表“质疑与投诉”),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澄清答复。
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该更正补充公告是磋商文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或者回答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5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按照7.6的相关程序执行。
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法定程序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进行答复。如涉及到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答疑、补遗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7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推迟截止时间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8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C.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8.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磋商文件内容的响应性文件且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或散页装订,必须胶装),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承诺书
(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表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技术部分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其他资料
9.1.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磋商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性能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必须保证其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推荐。报价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而作出的书面报价明细。
9.1.2供应商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如有图纸,可以另附一册,规格幅面A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9.2响应性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3 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所有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
10.响应性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见第七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10.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应用A4纸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要求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首页应编制“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
11.磋商报价
11.1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加工制作费、设备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税费费等一切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设备到现场的价格。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当地正式发票。
11.2磋商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控制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
11.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磋商报价;
11.4磋商过程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不超过二轮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
11.5供应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将被拒绝,磋商报价不允许修正和涂改,出现错误或涂改的将以无效报价处理;
11.6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1.7最低的磋商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1.8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磋商将可能被拒绝。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1.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从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13.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13.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修改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13.3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
13.4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保留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报货物及磋商情况核实的权利,如核实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有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D.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递交
14.1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封条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条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 2018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投标截止时间),正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的,评审时以正本为准。
14.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4.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E.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程序及相关说明
15.磋商说明
15.1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5.2 磋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16.磋商原则
16.1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程序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磋商;
16.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3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
16.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7.磋商程序、内容
17.1供应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进行首次报价的先后顺序,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货物首次报价;
17.2首次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性、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阅,以判定各供应商资格、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二次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1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7.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7.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7.9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18.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将作为响应性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其响应文件。
18.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19.注意事项:
19.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磋商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不足的;
(3)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9.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3经查实,若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首先做出没收该供应商全额磋商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报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0.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0.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办法”。
F.授予合同
22.成交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22.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政府采购代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磋商记录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2.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迅速组织货源保证如期供货。
22.3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交由他人完成,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4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2.5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予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2.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3.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3.1磋商小组将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磋商程序开展工作。
23.2在磋商过程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23.4磋商小组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
24.腐败或欺诈行为
在采购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
24.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24.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性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采购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4.3如果认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供应商在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该供应商为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则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
25.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由采购人根据履约验收表内容组织验收。
第四部分 合同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中标的投标文件;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附件;
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广水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注: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使用单位:项目名称:供应商:合同总金额(万元)合同编号验收日期清
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响



打√□ 1.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的需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以及采购合同的货物相符
□ 2.供应商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上的时间、地点交货
□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在验收现场开箱、拆封
□ 4.货物安装调试是否完毕
□ 5.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 6.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是否真实
□ 7.供应商是否有违规及超出投标文件的行为
(使用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使用人:
采购单位财务部门:
采购单位纪检部门:
(根据需要,采购单位相关技术部门):
验收小组人员:(签名)
第五部分 采购要求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遵照国家保密标准要求,从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数据保密等方面,使建成的涉密信息系统符合机密级一般防护要求。
1、概况
紧紧围绕档案接收电子化、存储数字化、管理自动化和服务网络化的发展思路,加快档案数字化转型,提升档案事业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检察事业发展。根据高检、省档案局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全文数字化,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将档案数字化纳入到“科技强检”的大数据中心体系中去,实现目录级和文件级检索,基于内网提供在线档案信息服务,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结合高检院推行的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平台建设,积极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在线归档等功能。
2、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检察院数字化档案的管理,对检察院各业务处室档案数字化(实时卷宗材料、电子档案、文书档案等)扫描加工及管理。该系统应具有档案数字化管理、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检察院专网借阅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建设成为全省检察系统档案数字化的典型示范。
2.1、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
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应包含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系统的建设工作,包含档案数字化系统软件的开发建设和文书档案、诉讼卷宗同步数字扫描加工工作。
该系统建设应满足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档案局对档案数字化系统数据规范的要求。建设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系统,包括同步诉讼卷宗扫描、同步诉讼卷宗自动归档、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管理及借阅等。该系统建设应能够与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平台相对接,实现电子归档等功能。
2.2、统计分析功能。
检察院档案室应对采集过来的档案数字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还应对档案数字化的借阅、申请、审批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依据。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如无质量、事故等问题,为期12个月。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设备清单一览表》
四、系统功能需求
4.1总体需求
项目本着实用、开放、稳定、高效的建设原则,通过该系统提供检察院档案扫描、检察院专网借阅调档平台、数据记录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数据的统一管理,为各办案处室、案件当事人、律师借阅卷宗提供便利,提高司法公开水平,提高档案服务效率。
4.2功能要求
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应主要包括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检察院专网借阅调档平台、数据记录统计分析等功能。
4.2.1档案数字化建设功能需求
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应包含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供湖北省检察院各业务处室使用,该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档案局数据规范的要求,在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等不同阶段的刑事案卷、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卷及控告申诉案卷、民事行政案卷提供数字化加工服务,做到诉讼卷宗的同步扫描、同步卷宗的自动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管理(查询、统计、借阅)等功能。该功能应可在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不同阶段实现诉讼卷宗的实时扫描加工,该功能应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现有业务系统对接,可以做到在业务流程软件中调用档案数字化。扫描的卷宗数据可采集到检察院数据中心。同时提供检察院诉讼卷宗、文书档案的扫描加工服务。该系统应能够实现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的文件级管理,实现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电子档案、技术档案、实物档案的目录级管理,并能够将已有的档案数字化成果挂接至该系统中去,实现各门类档案资源的集中管理。
4.2.2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的统一管理
登录用户可以通过查询页面查询到检察院的档案数字化列表。并可以以年度、案件来源、申诉人、被告人、案由、承办人等信息进行诉讼档案数字化的查询。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需与已采集到案件管理数据中心的案件档案数字化数据进行比对,自动检查案件档案数字化是否采集,可按未采集档案数字化案件数,以表格、柱状图的方式进行展示。
4.2.3、检察院专网统一借阅、调档功能
案件承办人、分管处长、副检察长、检察长通过检察院专网,登录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在通过身份认真或者获得许可后,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借阅该案件的档案,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把该申请分发到被申请处室,由被申请处室档案数字化审批人审批后,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把审批意见传回申请人,即可查阅相应的档案。
4.2.4、信息安全保护功能
内外网所有被浏览或被下载的的档案数字化均须加印标志其为复印件的水印。为防止借用档案数字化伪造法律文书,所有的借阅浏览不设打印功能,在数据传输过程中,为保障数据安全,需对传输的数据进行打包加密。
4.2.5、日志功能
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须对检察院专网所有的借阅、审批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记录内容包含申请人、被申请检察院、申请时间、申请案号、审批人、审批时间、审批意见等,并可对记录内容进行查询统计,方便对检察院案件借阅进行管控。
4.2.6、统计分析功能
可以对数据中心中的档案数字化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分析,也可以对借阅记录进行管理分析。比如被申请较多的检察院、检察官,被申请较多的案件类别,审批不通过较多的检察院、检察官等,满足司法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需求。
4.2.7、用户与权限管理
该系统应为检察院建立档案数字化审批人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承办人员、处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档案管理人员等,并应与案件流程软件中的用户名相对应。
4.3诉讼档案电子化要求
4.3.1、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字化加工平台软件进行生产,保证加工质量及可追溯性。
(2)扫描图像格式为TIF、JPG、PDF文件。
(3)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图像清晰,无歪斜、黑边。
(5)扫描图像无错页、漏页。
(6)著录信息和扫描图像必须一一对应。
(7)档案装订还原,不得损坏、遗失原始档案。
(8)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9)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10)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折子页等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4.3.2、成品提交要求
文书档案成品数据提交专用备份介质,诉讼档案以数据灌装的方式将成品数据全部灌装至采购人指定的数据服务磁盘中。
4.3.3、加工设备及人员的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设备、人员必须满足项目实施质量及工期要求。
4.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解密算法及软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光盘检索浏览程序。
(3)投标人必须提供数据调用接口程序,满足应用系统需求,必须保证数据应用的信息安全。
4.3.5、安全保密措施
档案数字化加工作业、待加工档案存放和工作人员饮水、活动等场所,需安装监控设施,对加工期间的监控数据予以保存,加工完毕后,监控数据应全部提交采购人保留。档案加工人员必须遵守检察院管理规定,服从检察院内部管理。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作为本项目所签订合同的正式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6、建设内容及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诉讼档案电子化扫描服务内容,以及设备和软件系统的配置标准及参数要求。
4.4、系统技术要求
4.4.1 系统架构体系
为保证软件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其先进性,并具有发展空间,在进行系统设计时,需要吸取国内外和其它检察院的成功经验,采用成熟而先进的技术路线,具体要求如下:
(1)流程可定义:系统应提供流程定义机制适应档案借阅流程的变化。
(2)运行环境要求(软件需支持以下客户端环境,运行环境需中标人提供):①客户端:相当于IE7.0或以上;操作系统和环境主要使用相当于Microsoft Windows 2000/XP/7中文版操作系统。②服务器操作系统:相当于Windows Server 2003或以上、Linux或Unix系统;
(3)性能要求:系统应该满足100用户并发操作时,响应时间小于3秒。
4.4.2 流程管理要求
软件系统应符合档案管理规定,体现档案管理的流程性特点,同时能够满足检察院的特定的使用要求。
软件系统应针对不同岗位实现相关业务内容的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修改、查询、统计等操作。
软件系统必应针对不同职务的人员,在软件上体现出操作权限以及操作功能的不同;
系统还应提供流程定制功能,适应不同检察院网上借阅审批流程的不同,同时以满足用户对档案管理流程的调整。
4.4.3 实用和易用性要求
软件系统在使用操作上必须有良好的用户界面,符合检察院用户的使用能力,尽可能提供易于掌握、能够适应日常工作的用户界面,同时软件操作上要具备很强的操作容错能力和恢复能力;
软件系统应提供提醒、警示功能,以便提醒用户及时处理。
软件系统能够实现信息的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以便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4.4.4 操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
对用户身份的鉴别,除用户标识外,使用用户密码进行鉴别。
对用户权限的控制应满足实际工作中岗位调整、人员调动等情况的要求。
软件系统具有用户身份的鉴别功能,并根据不同的用户身份提供不同的功能和信息的可操作、可视度,即要求不同身份、权限的用户可使用的功能不同,能够查阅到的信息范围不同。
在对用户权限的组合控制上,至少必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不同类型数据的权限划分,例如对民事案件的访问权限、对刑事案件的访问权限等;二是对信息的操作管理控制等。
在用户类别方面,应用软件必须具备对案件相关人员、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分别进行不同权限的组合授权的功能。同一用户在案件中担任不同的角色,系统应可根据本院对案件中的参与角色的定义,控制最终用户的操作权限。
对于关键性的数据,软件系统应加密存储,同时对数据的关键性操作,系统应具有记录和跟踪的功能。
软件系统的操作应结合用户进行管理,对用户及数据库信息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性保证,在软件实现上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实现对信息及用户安全性的控制,包括对系统管理员也应在一定程度上作权限控制;
4.4.5数据接口要求
系统需要与检察院现有相关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4.5、系统部署及服务要求
采用B/S部署,根据检察院统一要求部署并提供验收完成后一年的服务。
4.6、项目实施要求
4.6.1 项目管理
1、按照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开发规范建立规范、完整的开发文档。主要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代码文档、测试文档、系统实施手册、管理员手册、使用手册等。各部分软件具有在线帮助。开发过程中发生需求变更、设计调整等情况时,要有规范的、可回溯的记录文档。产品和所有技术文档要具有严格的一致性。
4.6.2 测试和验收程序
1、系统的测试标准由买卖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2、系统完成、供应商自测运行正常,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采购人组织的测试仅对系统的需求符合程度、技术状况、工程质量等给出测试结论。
3、系统测试工作完成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交系统验收申请书。
4、系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相关的付款条件,支付供应商相应款项。系统验收不合格时,供应商应负责修改系统,并在达到验收条件时,再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系统验收不合格产生的系统建设工作成本,由供应商承担。
4.6.3 人员培训
1、培训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如下培训内容:系统架构培训;业务操作流程分角色培训;系统功能培训;现场操作指导;对系统日常的维护进行培训。
(2)投标商应提供如下培训方式:一是在本院指定的培训场所,组织进行课堂教学;二是让用户接受切实有效的现场培训。
2、培训内容
(1)系统管理员培训要求:熟悉整个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结构、系统的配置;熟练掌握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与运行管理;熟练掌握统一认证、统一授权等门户系统管理;熟练掌握系统的安装、检测、维护;熟练掌握排除故障的基本技术。
(2)其它人员培训要求:了解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及操作步骤、一般故障及排除。
五、项目范围及要求
5.1服务内容
1、完成日常档案的扫描等数字化整理工作,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工作;
2、完成诉讼材料的扫描、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案卷整理、页码打印、整理装订、归档上架等工作;
5.2对上述的服务均需满足以下服务要求
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2、对目录数据实行双录入,做到录入准确、内容详细。
3、本次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
4、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执行。
5、扫描影像标准必须参照国际标准《ISO9005-1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第一部分PDF的使用(PDF/A-1)》的要求执行。
6、投标人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5.3项目需求说明
主要工作环节包括:扫描(档案前处理、即时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条目数据勾连)服务。要确保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各工作环节要求如下:
1、档案前处理:在扫描之前,必须逐页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具体为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
2、图像处理
(1)扫描图像为彩色300 dpi格式,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
(2)扫描图像生成符合档案管理系统要求的TIFF格式。
2.1纠偏
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2.2去污
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重复页码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2.3 图像拼接
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2.4裁边处理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3、数据存储:
招标方需提供一套硬盘作为数据备份,永久保存直至招标人通知删除为止。数据备份硬盘保存在检察院场地内,由双方共同监管;服务期间由中标人使用,删除数据等操作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执行。项目完成后硬盘归还招标方。
4、质量验收:
4.1在完成档案扫描后,应指定专人对扫描成果逐页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数据进行重新扫描。
4.2中标方应提供一套影像质检软件,供相关档案负责人检查质量。招标人工作人员抽检比例不低于20%,抽检内容合格率应超过99%,否则整批退回重扫。
5、数据挂接:在扫描数据通过验收后,中标方应负责数据上传和挂接至最高检察院目录数据库,确保正常使用。
5.1汇总挂接
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合格"后,通过网络及时加载到数据服务器端汇总。在招标人配合下,投标方通过编制程序或借助相应软件,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的自动搜索、加入对应的电子地址信息等,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5.2数据关联
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或资料编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或资料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六、工作任务估算
1、档案数字化加工硬件平台搭建1套;
2、软件的部署及调试1套;
3、档案数字化加工;
4、数据迁移挂接;
5、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
5、其他与档案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的工作;
七、招标人提供项目现场条件、投标人的派驻人数及工作地点
1、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期间,招标人提供标准的用房作为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需的管理用房、工作设备。上述内容待双方洽谈档案数字化服务合同时予以明确。
2、投标人如需招标人提供其它设施、设备等,请在投标文件内明确(包括需提供的设备、设施清单及费用),如未明确,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派驻服务地点及人员需求:
派驻地点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待定),内容及人数需求为:由投标人按自身要求配置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服务理念和目标:要求结合本项目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性质特点,提出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定位、目标。
2、投标人的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人员配置要求:拟配诉讼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年龄、职称,以及相似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经历;其他岗位人员拟配人选,数量,职称,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人员配置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4、档案数字化服务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投标人需结合招标人的诉讼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的要求做出对诉讼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管理标准作出承诺
5、本项目设备配置计划(设备配置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配置计划)及加工能力和项目进度计划。
6、审判流程中的诉讼材料、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的各项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对设备、软件进行定期维护,对项目全程进行监理检查,保证数字化工作正常进行。
公司投标人应安排有机动预备人员,当项目任务急重时,能够及时给予支援。
审判流程中的诉讼材料、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中成果文件、备份文件、传输过程等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审判流程中的诉讼材料、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中成果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审判流程中的诉讼材料、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的售后服务措施:
a.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b.质保、数据升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c.提供完善的用户培训计划;
d.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电话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
e.自罚措施。
九、安全保密要求
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常驻单位保密要求。
2、全部数字化处理数据和清单等不得擅自留存备份。
3、用于数字化处理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报废时应按涉密设备对待和处理。
4、派驻人员不得在常驻单位内会客。
附件: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清单一览表
序号品名数量基本参数1数据存储1套1.机型:数据存储和备份存储同一品牌,并实现互联互通
2.配置2颗Intel Xeon E5-2620v4(2.1GHz/8c)/8GT/20ML3;
3.配置4*16G DDR4内存;
4.配置10TB 7.2K NL-SAS硬盘;
5.RAID:配置RAID控制器,支持RAID0,1,5,10
6.I/O扩展槽:主板支持6个PCI-E插槽
7.网络:配置双口千兆以太网控制器,支持虚拟化加速、网络加速、负载均衡、冗余等高级功能;
8.电源:配置高效双电源;
9.服务:厂家工程师三年免费质保服务。
10.软件:配置与服务器配套的商业版虚拟化软件,满足物理CPU授权许可,可将物理服务器虚拟成多台虚拟服务器使用;
11.管理:配置同品牌中文版备份还原软件,支持Windows/Linux操作系统的本地及网络备份还原功能;
12.安全:支持同品牌主机安全安全加固系统,基于操作系统内核进行安全加固
13.安装、调试好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等相关软件,满足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需求2备份存储1套1.盘控一体,多控制器统一虚拟化云存储架构,支持SAN\NAS等多种组网形式;
2.控制器:配置双控制器(Active-Active);
3.高速缓存:配置16GB高速缓存(纯硬件缓存,非SSD、非高速Flash充当缓存或者非PC服务器内存);
4.主机接口:配置8个8Gbps FC接口和8个千兆主机接口;双控最大支持28个主机接口,支持千兆/万兆、FCoE、8/16G FC等主机接口;
5.磁盘容量:本次配置20TB可用容量,配置企业级SAS硬盘;单个存储系统最大可管理硬盘数≥275块;
6.RAID级别:支持RAID0、1、10、5、6等多种RAID方式;
7.存储虚拟化功能:支持存储虚拟化功能,可兼容异构品牌磁盘阵列,实现存储资源池化管理,对外提供统一云存储服务;
8.自动分层功能:支持自动分层功能,支持SSD、3D NAND SSD、SAS、NL-SAS四层分层架构,通过存储系统内部监测和统计功能,动态的将热点数据自动的迁移到高速的SSD硬盘上;
9.自动精简功能:配置自动精简配置功能,实现对存储空间的充分利用;
10.数据复制功能:配置快照、卷拷贝功能;支持基于磁盘阵列的远程数据复制功能;
11.QOS功能:配置QOS功能,支持卷级别的IOPS或者Mbps限制
12.异构平台支持:支持Unix(Sun Solaris,HP-UX,IBM-AIX等)、Linux(SUSE、 Red Hat等)、Windows NT/2000/2003等主流操作系统,支持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DB2,SQL Server,Sybase等)
13.服务:厂家工程师三年免费质保服务.3数据处理终端6套I5-4570,4G内存,500G硬盘,20寸液晶,品牌电脑,三年质保4数据采集终端6台1、折叠便携式, 配备纸张辅助定位垫
2、兼容A5幅面的拍摄,高清晰玻璃可调焦镜头,产品高度仅为32.5厘米,带LED灯。
3、固定档位,手动变焦。
4、2592×1944,A5幅面
5、JPEG、TIF等,RGB24,1600万色全彩模式
6、USB2.0,符合TWAIN32协议,符合USB Camera协议。
7、亮度调整、曝光长度调整、锐利度调整、色彩调整、增益控制等
8、由USB供应,无需外接电源自然光
9、能在所投加工软件里正常使用5高速打印设备1套1、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
2、最大原稿尺寸A3
3、内存容量256MB
4、供纸容量标配:300页(1个)+100页(手送纸盘)
5、最大:1300页(需另选PF-480×3)
6、介质重量纸盒:64-105g/m2手送纸盘:45-160g/m2
7、耗材描述随机碳粉:3600页,替换碳粉:7200页,感光鼓:100000页
8、双面器选配
9、自动输稿器选配,双面自动输稿器
10、网络功能支持有线网络打印
11、接口类型USB2.06数据采集终端1台1、A3和A4联动一体机
2、黑白/灰阶:在 200 dpi 和 300 dpi 的分辨率下高达每分钟 70 页/140 个影像;
3、彩色:在 200 dpi 的分辨率下高达每分钟 60 页/120 个影像;在 300 dpi 的分辨率下高达每分钟 40 页/80 个影像
4、扫描技术:双 CCD;灰度输出位深为 256 级(8 位);彩色采集位深为 48 位 (16 x 3);彩色输出位深为 24 位 (8 x 3)
5、操作员控制面板:图形 LCD 显示
6、光学分辨率:600 dpi
7、照明:间接双 LED
8、输出分辨率:75 / 100 / 150 / 200 / 240 / 250 / 300 / 400 / 600 / 1200 dpi
最大文档长度/最小文档尺寸:216 毫米 x 863 毫米(8.5 英寸 x 34 英寸)/50 毫米 x 50 毫米(2 英寸 x 2 英寸)
9、长文档模式:216 毫米 x 4,064 毫米(8.5 英寸 x 160 英寸)
10、扫描技术:CCD
11、灰度输出位深度为:256 级( 8 位);
12、彩色采集位深度为 48 位;彩色输出位深度为 24 位
13、分辨率:600dpi
14、可扫描文档尺寸 12 × 18 英寸/304.8 × 457.2 毫米
15、零边距扫描:支持
16、影像功能:完美页面扫描;智能阈值处理;自适应阈值
17、对比度调整;自动朝向适应;自动色彩检测;背景色彩平滑处理;
文件格式输出:单页和多页 TIFF 、 JPEG 、 RTF 、 PDF 和可搜索 PDF;驱动程序标准:获得 TWAIN 与 ISIS 驱动程序的支持;
18、能在所投加工软件里正常使用7监控设备/
档案用品1批1、档案用品、生产耗材,能满足档案数字化加工的需求
1、监控设备一套,能满足加工区域的监控要求8数字化加工软件1套1、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详细参数见招标内容
2、所有工序流程都在软件内完成
3、公司自己研发,有著作权9诉讼历史档案加工60万幅面1、完成图像采集、处理、校对、质检、挂接等工序流程
规格:纸张原件1:1尺寸,格式:标准TIFF格式
2、以满足实际浏览、打印需要为准,不得低于300dpi10文书档案5万幅面1、数字化档案加工
2、完成图像采集、处理录入、校对、质检、挂接等工序流程11诉讼档案规范化整理8000卷宗重新顺卷号、改脊背、改背面、老卷宗需加备考表等;
不合规范需打印目录,换封面,盖章等。12信息化录入10
万条诉讼档案卷内二级目录逐条录入13文书档案整理160卷老文书档案按卷整理14综合档案6000件1、文书/会计/录音/照片/电子/实物等
2、按档案局标准整理15人员培训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流程、应用等培训16数据挂接1批本数据迁移、挂接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档案管理数据库,能满足数据的调用和应用,符合检察院验收保准、档案局验收标准17除湿器2套日除湿量:65L/24h (30度/RH80%);适用面积:51㎡-100㎡18灭火装置3套GQQ150/2.5-DY/129KG(柜式七氟丙烷)19电源箱1套智能电源箱20灭火控制器1套JB-QBL-QM210(一区)21气体释放灯3套QM-ZSD-0222启停按钮2套QM-AN-965K23声光报警器4套SG-99124感烟探测器5套JTY-GD-930(点型光电)25感温探测器9套JTW-ZD-920(点型)26泄压口1套PRD-0.25-J(机械型)27辅材材料1套双绞线缆、套管28安装调试费1套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一、磋商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公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坚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二、 磋商程序
(一)磋商
1、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
3、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4、检查密封情况:由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政府采购代理宣布密封结果。
(二)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三)磋商程序
1、首先由采购人介绍本次磋商的主要情况及供应商需要了解的主要事项;
2、检查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进行首次报价的先后顺序,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货物首次报价;
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确定进入二次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二次报价磋商;
5、供应商根据随机抽取的磋商顺序逐家讲解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相关承诺等,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
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最后报价磋商。
7、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审磋商文件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填写《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注:以上所有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1.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7资格性审查内容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
2、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性文件,是否按照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有下列内容之一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正本和副本数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性文件活页或散页装订;
(3)响应性文件签字和盖章不齐全的;
(4)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表中出现两个报价的;
(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以上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其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五)磋商办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比较与评价
1.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质量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资信实力; (2)质量技术; (3)售后服务; (4)商务响应;
1.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低价高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分办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
说明:
1、以上各项打分均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如磋商小组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
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3、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六)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
法干预或影响。
4、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制度。
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磋商供应商、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7、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会场。
8、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在评审工作结束前,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不得单独活动。
9、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七)计分方法及定标办法
1.计分办法
1.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1.3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
名次,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
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最终供应商确定办法
磋商小组根据排名顺序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进行服务质量,价格上的面对
面谈判,若符合谈判单位磋商文件要求则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最终供应商。第一
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
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本次磋商活动由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上磋
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候选人,采购人有权不作
任何解释。
(八)中标通知
1.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到广水市政府采购代理处领取《中
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方按指定的时间、地
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评分标准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有目录并编制页码,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阅、审核优得2分,良得1分,否则不得分。(2分)2、人员配置(3分)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有从事档案数字化项目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验履历表、社保缴纳证明等)3、人员资质(15分)①有省、市级档案馆档案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每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5分)
②有省、市级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每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5分)
③有1个ITSS的IT服务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多5分。
(验证方法:登陆到http://www.itss-training.cn/网站,在快速通道中点证书查询,即可得到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相关从业人员均需出具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此项得分为0分)4、设备配置(5分)优得5分;良得2分;差得1分5、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近2年已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的类似业绩,每有一个计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提供近2年已签订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的类似业绩,每有一个计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技术部分评分40分1、数字化加工技术方案响应情况(40分)(1)实质性响应情况(5分):整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完善性情况,对项目需求理解级综合分析程度情况,目标是否明确、流程是否清晰合理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2)项目保障措施(5分):推进本项目的保密安全措施(包括人员、设备、监控、数据及档案安全管理措施)、计划安排、表单管理等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3)执行能力(3分):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得3分,有不符合的视不符合情形得0分。(4)项目质量保证(3分):项目验收标准、质检方法等的响应情况,符合的得3分,有不符合的视不符合情形得0分。(5)实施管理(5分):项目实施方案中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项目进度、质量管理标准和体系、是否具有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项目保密保障及人员管理措施等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6)业务能力(5分,按以下2项细则逐项累计):①是否具备数字化加工应用能力;②是否能将目录数据与应用无缝挂接;③是否提供数据迁移方案等情况;④数字化加工条目准确性情况。上述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7)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电子卷宗材料加工和卷宗同步管理系统二合一软件,有完整电子归档方案(归档时无需重复扫描且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2、售后服务承诺(10分)(1)需提供不低于两名售后服务专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专职人员、联系方式等)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前、中、后期作出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明确且有详细的违约赔偿责任,按照方案的优秀程度分三个等次: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3、响应度(3分)
①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情况;②投标格式的符合性、各资料要件的齐全性情况;③内容表述是否简明扼要、有针对性等情况;④投标缺陷情况;⑤其他有关投标配合的情况等。上述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报价评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承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2、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及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磋商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表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技术部分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其他资料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二、磋商响应函
致: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我方承诺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
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接受磋商文件19.4项关于磋商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低于个别成本、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号: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3.1、23.3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身份证正面粘贴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4、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四、报价表
1、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磋商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具此表,应与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2、在首轮报价□/最终报价□的方框内选择打“√”,确定是何种报价;
3、最终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装在小信封内密封,现场填写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工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各投标人应在此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六、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年 龄学历执业资格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经历序 号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注:
1、此表后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附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文件、任务书等),且须证明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年龄性别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学历专业职称注册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此表后按表中人员顺序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七、投标单位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
(二)类似业绩表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
注:
1、每个类似业绩按“(一)类似业绩汇总表”顺序单独填写
2、附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文件、任务书等)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
备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缺任何一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技术部分
十一、服务承诺
十二、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服务 档案数字化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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