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采购公告

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采购公告


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2">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已由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19-291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开封市东南部,禹王台区汪屯乡南,精细化工园区内,用地面积约为17398m2。本项目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项目,其中餐厨废弃物的收运采用直接收运模式,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拟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工艺。本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一期先建处理规模100吨/日。本工程服务范围为除兰考县外开封市辖所有城区(含开封市市区、尉氏县县城、杞县县城和通许县县城),服务对象为开封市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厨余垃圾(易腐垃圾)。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

********4">3、采购需求

3.1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 (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特许经营期限也相应调整,运营期不变)。

3.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94.06万元。原则上,通过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不得超过10094.06万元,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当以批准的概算为基础,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资金需求编制,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规模、范围和标准以内。

3.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一期先建处理规模100吨/日。

3.4项目地点:开封市东南部,禹王台区汪屯乡南,精细化工园区内

3.5运作模式: BOT (建设-运营-移交),由项目实施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取得政府方支付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费,通过沼气利用、废弃动植物食用油脂利用等取得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7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代表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

3.8项目用地:暂定以租赁方式取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作为供应商,但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除外。(如有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或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作为供应商参与此项目,则须提供已声明不承担政府债务的声明或公告文件,以刊登在报纸、网站等公开媒体上的声明或公告为准。)

4.4供应商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

4.5 供应商具备以下要求:

4.5.1业绩经验要求:近5年(以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处理规模在100吨/天以上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行业业绩,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

4.5.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良好,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采购项目。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供应商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迎宾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附件下载:********ca9h.docx">公告扫描件.docx

标签: 社会资本 利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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