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天津分公司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保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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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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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天津东丽成湖项目C1地块项目

保安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耿小淑联系电话:150*****910

目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投标须知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报价清单

七、附件

第一条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我司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二级以上资质且在津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1.2.2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工程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3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云筑网上将相关投标资料上传完善。

特别说明: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项目

2.2工程地点: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雪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其四至为东至雪莲路,南至津滨大道,西至海雪山路,北至程永道。

2.3建设单位:天津成茂置业有限公司

2.4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2.5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2.6结构类型:钢结构、框架结构

2.7本次招标为: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项目施工保安服务工作。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本项目地处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雪山路交口东北处,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3.2年龄要求:要求选用保安人员年龄在25至45岁,身高不低于175cm。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史。不允许保安用本地人,保安人员一个季度更换一批人 ,确保项目安全(如乙方对进场保安身患疾病等因素隐瞒不报,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3服装要求:要求进场保安统一着装,一切保安执勤用具由乙方负责配置,如服装、行李、对讲机、手电筒、警棍、巡更器等。

3.4工作时间:实行全24小时3班每班8小时巡逻制(双休日正常上班),做到至少每2小时巡查全程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的安全情况,遇有抢险救灾特殊情况除外,保证场内各岗位24小时内值班。

3.5工作内容: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范围门卫,岗哨,巡逻,消防,治安,保卫等工作,做好现场保卫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维护甲方的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看护甲方现场的门禁系统,如损坏,抓住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付,无责任人,由保安自行赔付。

3.6其他要求:对于工地大门的固定岗,要求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并记录台帐并对车内物品进行检查,该台帐随每个月考勤表当月分别交给甲方预算部、综合部。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防护背心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让进入施工现场。物资及设备的出入必须有项目物资部签发的出门文件(常规要求经办人和物资部长双签),乙方保安人员核实无误后才能放行;如项目部检查或过程管理中发现有违规放行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元/次的罚款。乙方负责将出门条按月汇总至综合部负责人归档。现场出现由于保安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四条投标须知

4.1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至少3家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4.2招标范围:

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项目施工红线内区域,以及甲方指定的施工红线外的相关区域。

4.3工期目标(入场后,以现场通知为准)

4.3.1合同工期天数:911天;

4.3.2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

4.3.3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 月30日

4.4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

4.5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6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

4.6.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500元招标服务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4.6.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合同额的5%最低不少于2万元,最多不超过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或转账,同时请附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缴纳招标管理费500元

4.6.3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4.7其它要求

4.7.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4.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4.7.3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保安人员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保安人员工资而引起保安人员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3000~50000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4.7.4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4.8投标要求

4.8.1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建集采平台上上传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天津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许可证、进津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形式(JPG格式);

第五条报价要求

5.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

5.2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5.3保安服务费单价中包含:工资、饭补费、超时费、公休加班费、管理人员费用、保安员的意外伤害险费、福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除此费用外还包含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费用。

第六条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暂估数量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金额(元)

1

保安

月/人

450月



2

保安队长

月/人

30月



3

暂估总价




第七条开标须知

7.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7.2投标截止:详见云筑网。

7.3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7.3.1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7.3.2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7.3.3投标报价金额或单价超过标底合成价的-5%至+5%以外;

7.3.4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7.3.5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第八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8.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线上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8.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8.3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8.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第九条附件

附件一:《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回标表格》

附件二:《考勤表》;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合同书》

附件一:

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回标表格

序号

名称

单位

暂估数量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金额(元)

1

保安

月/人

450月



2

保安队长

月/人

30月



3

暂估总价






附件二:考勤表

项目名称(全称):金茂天津东丽成湖项目 班组名称:保安 年 月

编号

姓名

工种

合计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出勤人数,出勤情况属实;我单位已将此表向全体劳务作业人员公示,均无异议。

总计


班组长签字:

用工企业

消防保卫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授权队长)签字:

填表时间:

用工企业盖章: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机电劳务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工程该项招标结束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5:合同书

金茂天津东丽成湖C1地块项目保安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维护甲方治安秩序和内部安全,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1.1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防卫,切实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2保安范围:金茂天津东丽成湖项目施工红线内区域,以及甲方指定的施工红线外的相关区域。

1.3工作时间:实行全24小时3班每班8小时巡逻制(双休日正常上班),做到至少每2小时巡查全程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的安全情况,遇有抢险救灾特殊情况除外,保证场内各岗位24小时内值班。

1.4工作内容: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范围门卫,岗哨,巡逻,消防,治安,保卫等工作,做好现场保卫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维护甲方的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看护甲方现场的门禁系统,如损坏,抓住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付,无责任人,由保安自行赔付。

1.5岗位职责:工作时间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每天24小必须保证有保安人员执勤,保安服务费按月计算,对于节假日(含春节加班)加班费由乙方自行调节或内部协商解决方案,甲方不额外支付加班费,需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设立流动岗哨。

1.6若乙方白天脱岗,一次扣除费用:100元;夜间按照巡更器记录结果,按甲方要求到现场指定地点巡查,每时间段每个人缺席扣除费用为:100元;乙方不服从临时调配工作,一次扣除费用:100元。

1.7年龄要求:要求选用保安人员年龄在25至45岁,身高不低于175cm。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史。不允许保安用本地人,保安人员一个季度更换一批人 ,确保项目安全(如乙方对进场保安身患疾病等因素隐瞒不报,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8服装要求:要求进场保安统一着装,一切保安执勤用具由乙方负责配置,如服装、行李、对讲机、手电筒、警棍、巡更器等。

1.9其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任一保安人员或整个团队,乙方应配合甲方冬季扫雪铲冰、夏季防汛工作,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乙方不得出现缺编人员情况;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房子,但不负责保安人员的一日三餐及生活执勤用品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在甲方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内开火做饭;因保安人员过失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对保安人员两次警告不整改通知,甲方扣减保安10%至20%服务费;保安人员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人员编制以甲方要求配置为准。

1.10对于工地大门的固定岗,要求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并记录台帐并对车内物品进行检查,该台帐随每个月考勤表当月分别交给甲方预算部、综合部。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防护背心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让进入施工现场。

1.11物资及设备的出入必须有项目物资部签发的出门文件(常规要求经办人和物资部长双签),乙方保安人员核实无误后才能放行;如项目部检查或过程管理中发现有违规放行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元/次的罚款。乙方负责将出门条按月汇总至综合部负责人归档。

1.12现场出现由于保安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1.13出场车辆轮胎冲洗干净后方可放行。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自起至 月止(暂定)。合同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再另行商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合同暂估金额及付款方式。

3.1合同价款总额为(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此为含税金额,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额为:人民币 (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3%,保安服务费单价中包含:工资、饭补费、超时费、公休加班费、管理人员费用、保安员的意外伤害险费、福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除此费用外还包含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费用。

3.2合同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暂估数量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金额(元)

1

保安

月/人

450月



2

保安队长

月/人

30月



3

暂估总价




注意事项:(每月为自然月,包括公休日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允许调价;不足整月的按每月税后单价/30天*天数计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允许调价)。

3.3.付款方式:严格执行月度结算,结算以由总包消防保卫部提供双方认可并签署当月考勤表为依据。

1)第一次进度款付款节点:土方工程完成后,支付结算额的60%;

2)第二次进度款付款节点:施工至整体项目±0.00完成,支付结算额的60%;

3)第三次及以后进度款:按月支付至结算额的60%;

4)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且正式上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额的85%;

5)结算款:甲方结算完成并签订结算定案单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额的 100%;

3.4乙方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项目商务部审核,考勤表上需有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劳动力管理员、班组长签字,审核无误后商务出具月度结算表返回乙方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

第四条 发票条款

4.1合同主体信息。

1、甲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W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1549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电话:***-********

2、乙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

4.2、乙方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4.3、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甲方联系乙方的方式,如乙方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任何一种送达方式以最早到达的时间为收件日期。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4.4、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4.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开具发票应作为乙方应履行的主合同义务。若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6、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7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8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负责制定本单位守卫期间的应急方案,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

5.1.2对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甲方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应及时出面处理和理解,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解决。

5.1.3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甲方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对所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依法执勤,日常制度落实,卫生等方面工作有责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乙方。

5.1.4乙方的人员作为甲方服务的人员,甲方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应为保安人员提供住房,床铺,物品放置,就餐等条件,安排好执勤事项,提供岗台岗楼,照明等器材,并保证他们的学习,训练,休息时间。

5.1.5遇到紧急情况,甲方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有权制止和调动警力,保安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事后及时上报保卫部及乙方公司并协助处理。

5.1.6负责为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并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不称职保安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5.1.7对乙方保安人员予以考核,对乙方不合格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更换时间不超过三天;如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1.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对乙方不称职保安人员有权拒付保安服务费用;对有重大贡献的保安人员可予以奖励。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须缴纳合同额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方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有的违约罚金和甲方所有损失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5.2.2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无违法犯罪前科且经正规培训持证的保安人员并附现场保安人员花名册,具体人员必须经甲方确认;

5.2.3乙方应当与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保安人员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人员在执勤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的财务丢失并自身有偷盗行为者,凡经查实证明,乙方必须按照损失财务金额的70%价格赔偿给甲方;令该人员清退出现场,并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2.5如出现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除双倍赔偿甲方损失外,将移送公安执法机关处置。

5.2.6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巡逻值班制度并报甲方批准,在保卫期间严格执行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

5.2.7乙方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依法执勤,人员在执勤中发现盗抢,破坏,火灾及自然灾害时,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甲乙双方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助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和协助破案,以自身的出色服务使甲方的财产和人员伤亡得以减少和避免。

5.2.8遇有擅离岗位,严重违反纪律,违法犯罪人员,甲方有权提出补充和调换,乙方在接到正式3日内将补充和调换人员送到甲方。

5.2.9乙方服务的保卫人员,由于在抢救国家财产中致伤、致残或死亡者,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规定协商处理并同做好善后工作。如乙方人员自身有未告知的重大疾病在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时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5.3.0乙方保卫人员现场巡查期间,如果遇到消防设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甲方。

第六条 其他

6.1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和保护抢险甲方生命财产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处理,非因工伤病亡皆由乙方根据与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6.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执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斟酌签订补充协议。

6.5甲方撤销或合并,不再需要乙方保安人员,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6.6乙方为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的工作,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7如乙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正当要求且两次提出整改未执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

6.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条款,更改时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6.9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讨债和索赔。

6.10附所有金茂天津东丽成湖项目保安人员体检表。

6.11特别提示:本合同是保安服务外包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企业与保安公司保安员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因分包单位员工在本合同实施期间造成的自身伤害或使其他人员损伤的由分包单位负责。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章)

(公章)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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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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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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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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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1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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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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