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石木沟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西和县石木沟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陇南市西和县石木沟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甘肃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地点:西和县六巷乡花桥村 二、工程概况:

1、再建初期坝及坝体加固 a:初期坝加固:在现有的初期坝下游再修建一座碾压透水土石坝,坝轴线长80m,坝高14m。

b、后期堆积坝削坡:将现有的堆积坝外坡坡比由1:1.1~1:1.73降至1:3.0,向下削坡,原堆积坝削坡下来的土方堆至新建坝和原坝体之间。

2、防(排)洪设施

a、拦洪坝:按照地形特点在上游至少大于终坝高程5m以上修建拦洪坝,坝高2.5m,轴线长13.6m;

b、排洪沟:沿尾矿库右岸布设,长225.5m,断面为倒梯形。

c、库左岸排洪沟:沿尾矿库左岸布设,M15浆砌石砌筑,表面用M20水泥砂浆抹面,断面600mm×600mm,长232.5m。

d、排水陡渠:接排洪沟,断面1000mm×1000mm,坡比i=0.5,用C25混凝土浇筑,厚400mm,长137m。

三、资金来源及工期:

资金来源:省财政拨付。

工 期:90日历天。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外省、外地企业请到陇南市建设局备案。

五、根据陇检会(2010)3号文件通知中第二条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陇南市检察院及各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六、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3日—2011年6月15日下午5:30截止。

七、报名地点:陇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西和县华辰商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陇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939)*******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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