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首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长乐区首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万特建设有限公司、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南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汇联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福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首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8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首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 月25 日至2019年10 月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长乐区阳光二区16号楼202室(阳光巷90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07 日09时30 分00秒。提交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431号东关明珠酒店20层会议室。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新明路6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4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号C座二层(腾众建设),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678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林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新明路61号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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