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篮球架、观众座椅及附属馆木质地板修复、游泳馆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室内外篮球架、观众座椅及附属馆木质地板修复、游泳馆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室内外篮球架、观众座椅及附属馆木质地板修复、游泳馆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19]采购0911-1)室内外篮球架、观众座椅及附属馆木质地板修复、游泳馆水处理设备维护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0911-1
2、 项目名称:室内外篮球架、观众座椅及附属馆木质地板修复、游泳馆水处理设备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单位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期 |
一 | 1-1 | 游泳馆水处理设备维护采购 | 详见第三章 | 1批 | ¥110000元 | 220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6.1方式或事项: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6.2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
7、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8、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10、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5日至 2019年11月15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黄女士
联系电话:137*****19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185*****007
邮 箱:fjys10@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 021 003 001 000 000 1362
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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