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垃圾车招标公告
电动三轮垃圾车招标公告
正余镇人民路居委会电动三轮垃圾车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单
编号:ZYZCG********7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
品 名 | 数量 | 单价 (报价) | 总价 (报价) | 备 注 |
电动三轮垃圾车 | 2台 | 具体参数及样图详见附件1 | ||
以上合计:(大写)(小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业主要求说明:正余镇人民路居委会电动三轮垃圾车询价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参数、材料性能及说明等详见附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整套完整的设备,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按国家“新三包”相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动车辆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资质的企业
3、投标注意事项:
3.1、投标文件壹份,由商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原件组成,投标文件分两包密封,一包为商务标,一包为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投标企业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密封袋封面上填写相关内容(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页),商务标中所提供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原件单独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企业商务标内容(装订成册):
(1)询价单【必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及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
(4)诚信承诺函必须加盖公章
(5)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原件包括:
(1)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必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正余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原王浩镇政府浩盛路200号)。
4、本项目供应商的确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评委根据各报价单位所报价格选定供应商,当场宣布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公示。
5、报价时须注明所投设备的规格、材料型号等,并附于报价单后。所报参数应不低于业主要求。
6、本项目报价包含设备材料成本费、组装的各类金属配件、钥匙、塑料配件、售后服务配件;人工组装调试费、管理费、运输费、运输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柒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递交询价单时须向采购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元整,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帐户名:海门市正余镇财政所(预算户),开户行:海门农行正余支行,帐号:****************5),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必须以自身名义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发票至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业主方有权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不予退还。
8、售后服务:按国家“新三包”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运输、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质保期为1年(易损、易耗件除外)。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70%,余款30%于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10、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按业主指定时间内交货、安装、调试结束。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海门市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1、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采购单位:于先生 电话:182*****911
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先生 电话:159*****500
海门市正余镇人民路居委会
2019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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