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场(月亮山)至古桑骚狗山石子生产线石料运输招标公告
种畜场(月亮山)至古桑骚狗山石子生产线石料运输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黄花塘镇种畜场(月亮山)至古桑骚狗山石子生产线石料运输竞标项目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招标行为 批准情况 | 经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0/2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9/11/5 (截止当日16:00) | ||||||||||||
招标单位 | 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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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评估值(元) | |||||||||||||||
招标参考价格 | 20元/吨起拍,总运输量约为40000吨。(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报价可以为负数) (每次报价降幅为人民币0.1元或0.1元的整数倍) | ||||||||||||||
意向承运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承运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运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意向承运方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次竞标的经营范围; | ||||||||||||||
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运方须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 1、单位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提供开标前(2019年4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上传至资审系统中) 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标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运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Pages),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运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李帅帅:189*****236;陈超:137*****470。 (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运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运方,如无三家意向承运方报名即流标。 (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222.184.89.82:8001/hajj 竞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10:00 (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保证金缴纳:意向竞拍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10万元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资审通知: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通过网上发出。 开具保证金票据:意向竞拍方在开标前到中心一楼大厅财务开具,后到交易中心大厅4号窗口登记。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意向承运方须在成为最终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承运合同。本次竞标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成交人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确认书、合同、证明(均为原件)及保证金票据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3、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0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4、中标后中标人三日内签订承运合同。 (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成交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委托方服务费)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运输竞标的简要说明。意向人在做出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138*****141(周建春)。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周建春(招标人) | ||||||||||||
联系电话 |
承运合同
甲方(托运人):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
甲方为政府批准有权进行石料流通、买卖的企业,乙方承诺有运输能力,并能为甲方提供运力保障。现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石料运输服务事宜,订立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总运量与运输期限:
1、总运量约4万吨;
2、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运输完毕(如遇恶劣雨雪天气、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顺延)
二、运输货物:承运甲方指定范围内的石料。
三、乙方提供运输车辆要求: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自卸货车。
四、计量:以甲方指定地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过磅单或开据为准。
五、运输路线及距离:黄花塘镇种畜场(月亮山)至古桑骚狗山石子生产线,距离约为25公里。
六、安全责任:乙方承担承运期间乙方车辆及车上人员人身财产的全部安全责任,以及运输车辆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
七、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运输价格元/吨。
所运输石料全部清运完毕后,一次性结算。
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运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场地内必须服从甲方或者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违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路线途中周边群众关系与社会矛盾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0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相关约定
1、乙方车辆进场时间由甲方计划、安排、通知。
2、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不得以增加承运单价为由拒绝运输。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运途中,乙方驾驶人员如发生倾倒货物,或将货物运至他处等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物价值2倍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
4、如乙方车辆被交通、交警等行政执法部门罚款,社会人员干扰以及施工现场及车辆人员(驾驶员、管理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及伤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及驾驶人员手续齐全,如手续不全,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在指定工作日内如因乙方原因未完成运输任务,总工期超出5天的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运输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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