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标准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标准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标准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采购人地址:经开区纬二路世纪金座B座5楼
采购人联系人:吕仲先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层08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程伟娜
受理质疑电话:****-*******
项目联系人:程伟娜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购买标准医疗救护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2
公告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标准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900000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开户银行和帐号)材料、2019年1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须包含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相关证明材料(零缴税的须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或证明文件)、2019年1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与所投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7)投标人投标车型的“车辆名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2.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并购买公开招标文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开户银行和帐号)材料;③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不合格或不全的,不予发售。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0/28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1/01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层08号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0 09:30
开标时间:2019/11/20 09:30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二楼四室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成功导致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救护车 健康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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