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受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的委托,对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地 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杨队长 联系方式:139*****05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
地 址:聊城市高唐县联系方式:****-*******/139*****098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CS_****************002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一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购置交通设施备品备件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85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26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01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2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后需要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报名,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报名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的后果自负。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定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01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4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4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太忠联系方式:****-*******/139*****09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发 布 人: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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