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事务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事务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锦弘广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事务聘请法律服务机构
比
选
文
件
2019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1.组织单位:四川锦弘广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事务聘请法律服务机构
3.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3号
4.全程服务费用:不高于5万元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
2.从事法律事务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数量达到一定规模,2018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的执业律师有【20】人及以上。
3.近三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
4.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两名执业律师,其中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截至2019年9月31日止),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且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三、简介
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于2006年12月移交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在对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进行注销过程中了解到,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在1995年11月3日对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进行了投资(持股15%),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分别为香港忠佳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5%)和四川省新世纪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持股40%)。而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于1998年10月7日被吊销,其法定代表人贾远征(1997年之前任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多方查找现在已无法取得联系。
通过咨询,如要办理口岸服务公司注销必须要先注销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注销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员必须由3家股东共同组建(香港忠佳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新世纪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网查询,香港忠佳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新世纪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没有任何相关信息,无法查实。
服务内容
为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最终注销完成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起强制清算之诉;
2、成立清算组对四川高美施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3、完成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程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五、比选材料的提交
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比选材料,比选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函(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涵盖下文评分标准的所有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业绩介绍;
4、拟派律师的姓名、资历、从业经历及业绩;
5、拟收取法律顾问费的数额及方式等。
六、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00前;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3号。
报名保证金:在递交比选文件时交纳报名保证金2000元(只能现金缴纳)。未中选者比选会后即时退回,中选者在签订顾问合同后退回。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00;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3号。
八、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由评议小组进行评审,综合评定最高分为中标单位(如分值相同,报价低的优先)。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子项 |
报价得分 | 40 | 以各申请人有效报价的平均数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40,最高不超过40分 |
破产管理人 | 15 | 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律所得15分 |
律师事务所整体水平 | 15 | 根据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人数、所得荣誉等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1、事务所成立五年得3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2、从业律师20人得3分,每增加15人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3、获得业务相关荣誉证书得3分。 |
工作业绩 | 10 | 根据申请人从事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评比打分。每一个类似项目得2分,总计不超过10分。(本项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项目合同或者法院文书的个数打分) |
服务方案 | 20 | 对服务措施进行环比打分,优得15-20分,良得8-14分,中得1-7分,差不得分。 |
九、比选联系人
联 系 人:赵大虎
联系电话:********、139*****717
附件:投标函。
四川锦弘广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
附件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完全响应文件条款和相关要求,愿意以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关于四川省口岸服务公司注销事项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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