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双超”)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经吉木乃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同意公示的吉木乃县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双超”行为积极举报。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举报电话: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
详情见附件。
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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