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西畴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为推动西畴县经济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科学有效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持续稳定脱贫成效,加快产业发展。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方案的批复》(西政复〔2019〕8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西畴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公开选择项目合作企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畴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西畴县境内。
3.项目性质: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石漠化治理项目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
4.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面积约10万亩(以实际规划设计亩积为准)。
5.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5亿元。
6.项目实施年限:2019年至2020年12月。
二、合作模式
合作企业与政府平台公司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公司,由项目管理公司依法按程序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单位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四、选择合作企业方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企业,采取谈判择优选取的方式进行。
五、企业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合法存续经营期限三年以上,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于本公告之日起在报名时间内向组织实施单位指定银行账户汇入项目总投资额50%(即人民币2.5亿元)资金,若取得项目合作资格则转为项目合作资金,否则在确定合作企业后,十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本次招商合作期间所有注入资金均不计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持相关原件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编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持相关原件查验)。
4.意向合作企业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第3项要求的资金到账凭证原件。
以上证件材料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资格条件审查
由西畴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报名企业只有一家且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直接确定为合作谈判对象;若有2家及以上的,将由项目领导小组采取谈判择优选取合作对象,谈判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无任何企业报名或经组织谈判均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的,本次招商工作终止。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手 机:152*****012
账 户 名: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畴县农村信用联社兰城信用社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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