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净水设备过滤器等耗材更换采购公告
普洱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净水设备过滤器等耗材更换采购公告
致各供应商:
我院审计监察部门对现有院内需零星制作加工、购买各类物品、购买服务等内容提出规范化流程管理,凡是每个单项制作购入超过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医院外网发布公告,公开招标采购。
我院现有普洱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净水设备过滤器等耗材更换采购项目,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净水设备过滤器等耗材更换采购
2.采购清单:两个院区各一套,每套清单详见表1。
表1 消毒供应中心净水设备过滤器等耗材更换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精致石英砂滤料 | 4-20目 | 4袋 | ①石英砂为水处理专用石英砂; ②含泥量<1.0%; ③含硅物质≥85% | |
2 | 优质活性碳 | 6-12目 | 4袋 | 碘值≥500碘值 | |
3 | 阳离子树脂 | 5袋 | 电标树脂 | ||
4 | 反渗透膜 | 4040 | 8支 | 过滤精度: 0.0001μm | 国产膜 |
5 | 精密过滤器 | 1微米 | 3支 |
3.项目地址:普洱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妇女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7号)。
4.质量要求:出水要求:脱盐率≥95%;电导值≤5μs/cm。质保期为2年。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证件,拟派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17:00止。正常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
8、报名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 后勤服务部。报名期间可领取项目清单。
9.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5:00。
10.开标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 三会议室,请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提交谈判文件。
联系人:李雨珊联系电话:180*****258
注:项目报价不超过49940.00元( 含材料费、服务费)。
提示:
1.按时参加采购谈判;
2.文件要求规范、装订成册,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谈判文件;
3.请制作规范谈判文件(一正一副)参加谈判。谈判文件中应有基本信息的开标一览表、商务报价;公司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被授权参与谈判者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产品介绍、技术和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等原件到招标现场。
4.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谈判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我方组织院内专家以我方实际使用情况及性价比综合评审;
6.谈判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供货,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8.无报名或报名不足2家的不予开标,待二次公示。
普洱市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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