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电疗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上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金记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单位自己承诺);(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登记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8)投标单位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疗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9-47812) 3、预算编号:16-19-********,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疗治疗仪、数码经络导平治疗仪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2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中小企业承诺函;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盖章,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27 16:00:00至2019-11-0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采购中心将于2019年11月1日16:00前统一进行线上审核。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2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11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11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工具;3.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成一册;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六、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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