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拦路港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2019年度拦路港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度拦路港堤防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格之一;(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拦路港堤防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W058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墙前保滩0.51公里,改造防汛墙0.69公里,防汛通道0.38万平方米,敷设信息管0.69公里,恢复绿化0.43万平方米等。本项目总投资6507.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80.09万元,独立费用745.11万元,预备费482.02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作为工程建设的代建单位,是受采购人的委托,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全部责任,应成立由专业成员组成的满足代建工作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按委托合同要求,根据采购方确定的建设要求、建设标准,承担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始,除上级主管部门和采购方所负责事项外的涵盖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文明施工(含环保措施)、立功竞赛等其它所有事项,并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方的监督管理,执行相关的管理要求和程序。负责施工参建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办证和外部协调的事务和管理,承担工程建设全部责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692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692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27 17:00:00至2019-11-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验证,逾期不再办理。(2)现场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采购代理机构将核验各潜在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将确认其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成功,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07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07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磋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电子版1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投标人需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虹口区吴淞路80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邮编:200080邮编:201206
联系人:倪惠锋联系人:陆慧敏
电话:134*****835电话:177*****970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服务 维修工程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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