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大楼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兴和县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大楼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党政大楼安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兴和县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乌兰察布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27日1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2日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兴和县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8)银行开户许可证; (9)投标人须具备《安保服务许可证》,且符合《安保服务管理条例》; (10)近二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委托人的相关材料;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28日至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其他材料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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