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SDQX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工程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201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工程
2.2工程概况: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012㎡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地点:张店区张周路以北,政务中心西邻
2.5计划工期:2011年 7 月14 日开工,2012年 3 月30 日竣工,总工期 26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含水、电、暖、卫、门窗、外墙保温、屋面防水等)所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主体优质结构。争创“泰山杯”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壹级项目总监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证明)。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证(项目总监证明)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淄备案证明(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3.2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报名。
联系电话:(053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6月17日至2011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 7 月 8 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机构
7.1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3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孙东启
地 址: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5号 地 址:淄博张店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大厦17层
邮 编: 255000 邮 编: 255036
联系人: 赵铁忱 联 系 人:王林 乔晓
电 话: (0533)******* 电 话:(0533)*******、130*****188
2011 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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