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设备原厂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设备原厂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设备原厂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设备原厂维保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DYCLF2019-130
采购人名称:廊坊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爱民西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景让****-*******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亮186*****921
采购内容:校园网设备(核心)原厂维保
预算金额:30万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单一来源供应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唯一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经历2014年和2015年扩建建设后,实现了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90%多区域的网络覆盖,廊坊师范学院向H3C公司购买的软硬件已于2019年4月20日过保,出保后个别设备出现故障,教育技术中心积极联系维修事宜,在事情处理过程中发现:设备关键部件市场上购买周期较长,并且最终还是通过厂家渠道解决,软件问题只有通过厂方唯一渠道解决,为了保证我校校园网设备和软件系统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修复,以保障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学校计划向设备厂商:H3C公司(新华三集团)购买原厂软硬件维保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具有税收证明:近一年内缴纳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3、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东头花鸟大世界旁)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日10:00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日10:00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卢亮
项目联系方式:186*****92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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