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招标公告
电子屏招标公告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电子屏询价采购公告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采购电子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生产及销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厂商)前来投标。
1、 询价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和要求 | 数量 |
1 | LED背投 | P16双色,同步控制,尺寸2.304* | 1个 |
2 | LED背投 | P16双色,同步控制,尺寸3.072* | 2个 |
3 | LED电子屏 | P16双色,无线传输,尺寸3.072* | 2个 |
4 | LED电子屏 | P10单色,无线传输,尺寸1.280* | 1个 |
5 | LED电子屏 | P10单色,异步传输,尺寸4.570* | 1个 |
6 | 室外电子屏 | 室外P10,前维护全防雨箱体 | 1.36块 |
7 | 室内电子屏 | 室内F5双色, | 4.92块 |
8 | 室内电子屏辅材 | 千兆网口同步控制、5V | -- |
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190,606.00元。采购内容及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附图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3、项目编号:HJC[2011]089号
4、供货时间:2011年6月22日前。
5、报价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各地区)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审核时,供应商需携带注册时所有上传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填写《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黑河政府采购办公室406室,联系电话:0456—*******)。
6、报价供应商报名时应持《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为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文件和企业法人授权报名人本人身份证,以上所需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于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报名并获取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询价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下午15:00时整,逾期送达的询价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8、询价文件送达地点:直接带到开标会现场
9、招标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财政局310室)
10、招标时间:2011年6月16日下午15:00时整。
采 购 人: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 系 人:魏 晓 玲 联 系 人:王 浩 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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