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岚山区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解放村水库地处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解放村北,位于滨海水系龙王河支流虎山河上游(见水库位置示意图)。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0km2,现状总库容36.9万m3,兴利库容22万m3,死库容3万m3。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有大坝、开敞式溢洪道、放水洞三部分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砂壳坝,坝长257m,现状坝顶宽3.7~6.8m,最大坝高16m,坝顶高程45.75~46.43m(1985年黄海高程系,下同),粘土心墙顶高程45.75~46.0m。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坝端,进口为开敞式实用堰,堰顶高程43.0m,进口底净宽4m,最大泄量32.3m3/s。放水洞位于大坝0+152桩号处,为浆砌石无压涵洞,宽0.6m,高0.5m,洞长60m,放水洞进口底高程为34.9m,出口底高程为34.4m,最大放水流量1.6m3/s。

2.2项目编号:WT-RZLSG-*******

2.3招标内容:岚山区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工程量以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驻地(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市外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

联 系 人:邢茂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宇鲲、陈力芹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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