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廉政文化广场、桃花岛、翠云涧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景观廉政文化广场、桃花岛、翠云涧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临汾市景观廉政文化广场、桃花岛、翠云涧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汾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二期景观廉政文化广场、桃花岛、翠云涧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09】4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市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企业和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临汾市锣鼓大桥和西关桥之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廉政文化广场占地面积12091㎡,其中:绿化面积1598㎡、铺装面积8688㎡、水池面积205㎡、停车位38个共1013㎡;桃花岛占地面积1994㎡,其中:绿化面积1673㎡、铺装面积233㎡;翠云涧占地面积3115㎡,其中:绿化面积2494㎡、铺装面积480㎡。工期计划为70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本招标项目临汾市汾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二期景观廉政文化广场、桃花岛、翠云涧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信息厅(体育北街73号)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16号市政公司五楼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汾河生态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解放西路14号 地 址:临汾市体育北街16号
邮 编:041000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梁志强 联 系 人:袁康伟
电 话:139*****906 电 话:137*****008
传 真 :****-******* 传 真:****-*******
开户银行:工行临汾银苑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山西省临汾市营业部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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