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2019年除运雪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中心称受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卫绿化管理中心委托,对
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2019年除运雪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KCG-2019-C0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50 型铲车(第一包供应商至少有10台50型铲车) | 1.50 型铲车(挂装雪梨) 1台 2. 50 型铲车(挂装滚刷) 16台 3. 50 型铲车(装运) 1台 |
02 | 自卸车(20立)(第二包供应商至少有12台20立自卸车) | 自卸车(20立) 12台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01包:RMB:683200.00元;
02包:RMB:2784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01包:总价RMB683200.00元(其中50型铲车(挂装雪梨)2150元/台,50型铲车挂装滚刷2400元/台,50型铲车(装运)2150元/台;
02包:总价RMB278400.00元(自卸车(20立)1450元/台。
*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总价和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第一包供应商至少有18台50型铲车,第二包供应商至少有12台后八轮自卸车(20立);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0月
28 日
10 时起至
2019 年
11月
01日
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需现场报名)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建设大道709号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谈判会议时间:
2019 年
11 月
05日北京时间
09 时
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
谈判会议地点: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401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年
10月
28日至
2019 年
11 月
01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卫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287-1号
项目联系人: 侯强 联系电话:
********01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中心
地址: 鞍山市建设大道709号401室
项目联系人:廖杰 联系电话:
********629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鞍山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账 号:
****************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中心
2010年 10 月
24
评分办法: |
附件: 2019环卫绿化除运雪设备租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