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仙富路道路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仙富路道路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仙富路道路施工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C-2011-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仙富路道路施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基建[2011]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桩号K0+056.050-K2+055工程(道路全长约2086.507米,宽1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支路)
内容: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长乐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不得少于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金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做此要求)。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须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业登记备案证》,拟派出项目经理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文件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及其拟派得管理人员未处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人的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件中从业限制期内。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 ____;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图纸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14日至2011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20分至17时2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 月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址:长乐市漳港镇经编园中心大楼:邮编:350200
电话:****-********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袁工、吴工、林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221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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