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及外部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主机及外部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主机及外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ZB[2011]NO.1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就主机及外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主机及外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ZB[2011]NO.10号;
项目说明:
A标段:主机设备1套;
B标段:外部存储设备1套。
允许对A、B标段都投标,但每一标段必须单独制作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各项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
(4)*投标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6月14日—2011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楼E座)。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按规定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① 投标人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③ 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④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注:上述材料第①-④项报名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第⑤项提供原件。
四、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纬五路38号物华大酒店4楼会议室(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80/********
传真电话:0371—60959056 邮政编码:450003
标书款汇款地址: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招行郑州未来支行营业部 帐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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