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采购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儿童医院

乙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1的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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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802信息系统设计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1国内20000020000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合计:20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组团鹤林片区规划医疗用地内;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条款为准,若发生变化,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5.1、 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5.1.1、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安全、可靠性、业务连续、为病人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5.1.2、服务器虚拟化建设:配备高性能服务器、配备服务器虚拟化软件、为应用系统提供计算能力,支撑应用系统平稳运行。5.1.3、存储双活建设:设计存储虚拟化双活,确保核心业务数据安全。5.1.4、备份系统及容灾中心建设:建设备份系统为关键的核心系统提供数据保护,建设容灾中心,实现基于存储的连续数据保护装置,将生产存储上的关键应用数据实时同步到容灾存储。5.1.5、惠民服务系统建设:电子健康卡、互联网+就医流程服务、互联网服务、全自助服务、医技统一预约、排队叫号、便民结算、智能问诊、智能导航、信息推送、实名认证、陪护服务、满意度评价、健康宣教管理、信息公开服务、电子处方平台等。5.1.6、医疗业务系统建设:注册登记/实名建档、挂号服务、门诊收费与结算、住院收费与结算、住院患者入出转、病区床位管理、患者信息管理、院前急救服务、分级诊疗、急诊留观、门诊急诊电子病历、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质控管理、住院医嘱、电子申请单管理、临床路径管理、护理记录、非药品医嘱执行、药品医嘱执行、医嘱闭环管理、门诊输液管理、妇幼保健管理、生殖健康管理、临床知识库、日间手术管理、随访服务管理、健康体检管理、临床辅助决策、透析治疗管理等。5.1.7、医技辅助系统建设:手术麻醉、重症监护、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超声系统、超声会诊、病理系统、心电系统、血库管理、透析治疗、放疗信息、化疗信息、康复信息、放射介入、高压氧治疗等。5.1.8、医疗管理系统建设:病案管理与统计、病案数字化管理、病历质控、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管理、护理质量管理、院感管理、单病种控费、医保管理、卫生应急管理等。 5.1.9、药剂管理系统建设: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监测、抗菌药物管理、处方点评管理、门诊发药管理、住院发药管理、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管理、药品库房管理等。5.1.10、财务管理系统建设:价表管理、统一对账平台、基建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等。5.1.11、物资设备管理系统建设:供应室管理、检验试剂管理、高值耗材管理、物资材料管理、医疗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5.1.12、医疗协同管理建设: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多学科协作诊疗、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调阅、远程会诊、远程视频门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教育培训、区域检验共享等。5.1.13、移动医疗建设: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移动输液、移动药师/药事、移动术前访视、移动物流、移动查房、移动护理等。5.1.14、运营管理系统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 5.1.15、智能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智慧病房医患交互系统5.1.16、数据平台建设: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系统运维、信息集成平台、信息安全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乙方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递交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讨论稿)供甲方审核,项目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批复后,系统经试运行一个月无重大问题,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成。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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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0签订合同后,所有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由第三方机构(福建童筑未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90%
210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机构(福建童筑未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的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项目方案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批复后,经试运行一个月无重大问题后,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成。试运行期间乙方应当配合并指导甲方人员对系统的使用。。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责任10.1.1本合同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责任,各方确认实际上由丙方履行,同时丙方有权参与本合同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10.1.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方案编制设计。10.1.3 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10.1.4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10.1.5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正式文件的30日内组织专家评审。10.2 乙方责任10.2.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讨论稿)供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讨论并完善;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补充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正式提交甲方,并配合甲方评审通过。10.2.2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方案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出现本合同10.1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10.2.3 由于乙方编制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酌情减收直至免收该部分的编制费,若属于重大失误,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赔偿金额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若导致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批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还。10.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编制费。10.2.5若甲方在后续建设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或增补,仍由乙方作规划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项规定执行(累计总实际投资额不超过本项目信息化概算总金额7500万元)。。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合同咨询费用,乙方收到本项目的合同款项应在书面通知发出七日内退还甲方。。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及内容,同时结合卫生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标准化的要求、医院的业务要求、医院的管理要求、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满足医院各类人员使用需要,规划设计整体信息化的建设方案。14.2乙方需负责编制预算和项目竣工后的竣工决算,并负责协调配合发改委财政决算审计过程中此部分的核定工作,提供各种所需要的文档材料。14.3保密要求保密要求(1)合同三方的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任何一方因为本工程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声明。(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的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工程,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永久不得对外透露。(5)中标人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中标人要与福建省儿童医院签署保密协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儿童医院乙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屏路17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6楼
单位负责人:曹华单位负责人:黄伟如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冯福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52*****85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账号:7443 9001 8260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信息系统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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