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堂路338号

建设单位: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东莞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堂路338号,项目使用建筑面积12117.7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谷米加工,年产大米39000吨。项目总投资6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18年9月,由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珠海稻子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22日以斗环建表〔2018〕60号予以批复。该建设单位委托东莞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19年5月23日至24日和2019年7月10日至11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物等,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工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车间的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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