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招标公告
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招标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招标公告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废旧炮弹销毁”进行再次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ZJZN-11836-HG03-3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
3、采购内容:废旧炮弹销毁。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销毁单位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近两年内有销毁废旧炮弹经验;有不少于2名以上公安部颁发证书的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22日止(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楼A2。
8、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5日下午14:00,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4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5日下午14:00,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4楼会议室。
12、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市公安局
地 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联系 人:张晓玲、谢庆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楼A2
联 系 人:周伶、刘宋斌
联系电话:****-********,传真:****-********
14、公司帐号:单位名称: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135*****0227;
开户行:建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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