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
二、项目简介:
1、为落实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用电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依靠智能化和信息化方法,通过对企业总体用电、产污设施及治污设施的运行工况的监测,采集设备用电数据,远程无线传输,实时监测产污治污设施运行工况,及时发现问题,实时预警,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人力不足及人力有限监管盲区”、“停产限产执行不到位”、“治理设施非法停运稽查取证困难”,“远程监管困难”等情况。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位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年。
2、运维服务期:1年,双方如合作良好对现有价格和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1年。
3、中标模式:最低价中标,如本次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甲方有权采用议价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运维服务内容:包括完成系统(包括相关硬件及软件)的建立、数据上传、运维等相关服务工作,投标单位须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制定用电监控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或者认可。
三、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制定相关方案。
4、投标人具有类似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建立及运维服务2个以上相关业绩。
5、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集设备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取得中国电科院等相关经有资质部门认证的证书,并在环保过程监测项目中有不少于3个成熟运用案例(证明文件为与用户、环保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成熟运用案例复印件。
备注: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2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汤汪污水处理厂
4、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189*****561
5、参加投标企业的文件一概不退,资料封存归档。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需现场踏勘,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制定并提供用电监控系统相关方案,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六、报价要求
1、投标总价(即合同款)是指投标人负责为完成本次投标货物(含软、硬件安装和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综合管理费5%、质保期内维保、培训、售后服务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附配件)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费、质保期内维保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综合单价中),报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招标方支付30%预付款,用电监察系统达到招标方预期要求后付40%,服务合同到期后付30%.一年一清。(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4、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
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
7、投标人未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 项目需求及相关说明
1.平台总体要求
1.1.平台架构要求
平台架构的设计不仅需要满足现阶段环保用电过程监管业务的需要,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未来业务的变化。即需要考虑接入到平台中的企业数量、采集设备数量、采集设备类型、采集数据项、采集频率。随着平台与其它业务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互的增多,平台需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可扩展性的能力,能够快速的在平台上构建不同的业务应用。
通过采用先进、成熟、可扩展的组件式云架构模式,并结合大数据、微服务等技术共同构成平台。采用多层的分布式应用模型、组件再用、一致化的安全模型和灵活的流程配置等技术手段,使得平台具有更好的移植性和可扩展性,能够快速适应业务应用环境复杂、业务规则多变等环保业务特点。总体来说,平台由数据源层、通讯采集层、大数据处理层、平台支撑层和业务应用层五个层次组成。
1.2.平台部署要求
本次环保用电过程监管平台建设需要部署在云端,通过运行在云端,实现软硬件资源和共享信息,采用划拨资源的方式实现平台的线性扩展,能够很好的解决资源共享、平台共享、服务共享等问题。
1.3.数据处理要求
针对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存储和数据分析将是环保用电过程监管平台建设的关键和性能瓶颈,因此针对海量数据处理需求,平台需要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和内存数据库等技术分别存储相应的监测数据,提高平台的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能力。
1.4.并发性能要求
为了保证平台能够适应未来接入污染源企业、采集数据项、采集频率和平台使用频率大规模增加的可能,平台应使用通讯并发和负载均衡等技术,来提高平台的并发性能和高可靠性。
2.平台功能要求
平台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各个不同角色的业务需求、功能应用特点等因素,具体包含以下功能:
2.1.档案管理
实现对企业产污、治污设施的管理,以及产污、治污设施生产工艺上的启停联动关系,越限阈值等。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以及在地图上查看企业具体位置。
2.2.用电过程监控
实现对污染源企业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数据的采集和监控,采集频率为1-15分钟,默认15分钟的数据采集,采集数据项至少要包含电压、电流、停上电事件等数据项。通过对采集的用电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等智能化分析,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应支持以短信、APP等方式推送,企业和环保局均能接收到该信息,并可以查询历史异常信息。
2.3.异常申报
系统需支持申报流程,企业可在2小时内对产生的异常进行申报,对异常设备的异常情况加以说明并上传现场图片、视频等资料。环保局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可以退回。
2.4.限产停产管理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临时性的减排调控等需求,系统需提供限产停产管理功能。可以制定限产停产方案、设置限产停产的起止时间以及涵盖的企业、车间、生产线,针对不同的调控需求精确监控产污设施,在限产停产期间非正常开启产污设置的,系统应立即通过短信、APP等方式报警。
2.5.企业用电服务
安装的用电监控设备应能同时向企业提供用能服务,提供电量负荷分析、报装方式、异常用电等功能,可以查询监控点实时数据、小时冻结数据、日冻结数据、月冻结数据及事件类数据。
2.6.污染源运行情况
系统可以统计一天内各时间段的污染源运行数量,并可以按地区、行业进行查询,可与历史运行数量数据进行对比。
2.7.系统管理
提供用户管理、组织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系统配置、流程管理、操作日志等功能。同时,平台能够提供标准的接口规范和数据格式,能够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2.8.APP应用
需提供环保局端、企业端使用的移动APP,具体的移动APP业务功能与PC端业务功能基本一致。界面友好,方便操作人员快速、高效的完成业务应用操作。
2.9.接口要求
平台端要出具企业或设备接入的详细协议文档,包括接入地址、接入协议、接口demo等,要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企业端数据传输要按照TCP/IP的传输协议,符合平台端要出具企业或设备接入的详细协议文档,主动完成数据接入。
3.项目实施要求
3.1.范围
规定了企业环保用电监管项目的实施、验收和日常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艺及施工要求,可作为项目实施及验收的依据。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交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721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GB/T1762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HJ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污染源
污染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排放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耗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的产生环节,涉及单一设备、产线或中间环节。
2)污染物治理
应用物理的、化学的和/或生物的方法,去除排放废气、污水或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过程。
3)污染物治理设施
治理排放废气、污水或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所需的全部设备。
4)采集设备
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的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行的电气参数(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进行的监测、采集、处理、传输的设备。
3.4.数据采集与存储
1)动力产污、治污监控数据获取
为确保数据采集的稳定、独立及真实,所需数据采用直接获取方式,现场端加装采集设备,通过直采方式对产污设施和治理设施用电端进行数据直接采集。
从设备现场或设备配电室,在风机、水泵等产生强电流信号的供电线路上安装数据采集设备,将电气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直接上传。
现场端加装采集设备,通过风机、水泵等监测仪表二次回路转换方式采集数据,将电气信号直接转换为数字信号上传。
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采集设备应当满足不停电安装要求。
现场安装的采集设备应具备自有知识产权,因采集设备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承建方承担。
2)数据通讯
现场设备应采用无线通讯方式,减少现场施工及维护。
3)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需符合数据接口相关要求。
4)信号采集误差要求
由于数字量信号在传输过程中不存在转换误差,因此对数字量信号采集的误差不做要求。模拟量信号采集误差应控制在2%以内。
3.5.系统时钟计时误差
系统时钟时间控制48小时内误差不超过±0.5%。
3.6.存储容量
现场端采集设备支持本地存储,以15min间隔存储数据,应能存储10天以上的数据。
3.7.采集点的选取
采集点应包含企业总用电回路、产污设施用电回路、治污设施用电回路。当治污设施包含多个用电设备时,每一个设备须设置为独立采集点。
3.8.采集设备要求
(1)采集设备应支持免停电、免布线安装,支持无线组网,考虑现场环境要求,设备应采用一体化、小型化免接线设计。
(2)采集设备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取得中国电科院等相关经有资质部门认证的证书,并在环保过程监测项目中有不少于3个成熟运用案例(证明文件为与用户、环保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成熟运用案例复印件】。
(3)采集设备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具备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4)采集设备应在醒目处标识产品铭牌,铭牌标识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5)采集设备电路板应满足“三防”要求,产品组装坚固、零部件无松动。
(6)采集设备外壳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
3.9.施工与安全
1)现场端采集设备安装位置要求
(1)现场端采集设备的安装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2)现场端环保治理设备供电开关通常集成在一个专用机柜(如防爆柜)中,采集设备应准确安装在对应开关位置,无强电源引出,满足防爆柜密闭要求。无法安装在用户既有柜体内的,现场需增加防爆箱体,引出部分应通过PG防水接头由金属软管保护。
(3)现场数据汇集设备应能提供可靠的电力负荷(一级负荷),电压波动应该不大于220±15%(V),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
(4)安装的数据汇集设备应有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措施。
(5)安装的数据汇集设备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
2)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敷设应横平竖直,转角处满足转弯半径要求,不得陡折,不得斜拉,施工中不得卷绕,拧劲。
(2)电缆应沿管、孔、沟、道敷设,不得凌空飞线,不得摊放地面。
(3)若不得不使电缆横空跨越,室内应通过槽板、桥架,室外可依托钢丝绳,总之,一要敷设整齐,二要不使电缆承受拉力。
(4)电缆在进入屏、柜后,应整齐固定,并做有标准的电缆头。
多根电缆并行,电缆头应呈梯度排列。每根电缆至少固定两处。
(5)每根电缆的两端应挂有标牌,标明电缆去向,规格等。芯线应套牌,标明编号。
(6)电缆在屏、柜内敷设时,应与带电、发热、可动部件保持足够的距离。
3)文明施工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应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服从企业内部安规,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法规、标准、规程和文件精神的要求,从技术上、组织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督,解决和清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施工中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工人在管理和施工中安全责权利关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保证体系。
(4)施工单位应配足配齐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具备业知识、身体健康。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和公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现场必须竖立、标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
(6)施工方严格按照需方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施工要求开展工作,在公司内部成立项目组,编写应急方案,一旦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
4)安全要求
(1)安装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随便替代。
(2)操作时禁止佩戴戒指、手链、手表等易导电物体。
(3)操作时应穿戴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带头盔。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现场操作时须1人操作,1人监护。
3.10.项目技术验收
项目技术验收由现场检查和实际测试两部分组成。
1)技术验收条件
(1)现场设备必须安装完毕,调试运行正常,技术指标达到本指南相关章节提出的要求,用于判定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采集点完整准确。
(2)现场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图纸或点位表。
(3)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均应符合《传输协议》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一个月内数据采集和传输自检报告,报告应当对数据传输标准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
(4)具备上述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技术验收。
2)现场验收要求
主要检查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故障发生及处理、设备运行稳定性、设备功能设置。
(1)检查设备安装是否齐全,满足治理设施过程(工况)监控的需要;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维护、检修、更换设备是否方便,易于接近;是否安全可靠。
(2)检查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开展的实际活动,如:现场服务单及相关记录。
(3)检查故障发生及处理,经常发生的故障、原因分析、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是否采取在故障发生前的预防性措施,如:提前更换部件。
(4)检查设备运行稳定性,主要是查看设备的各种功能是否正常,判定设备是否能稳定运行。
3.11.日常运行管理
1)运行管理要求
从事该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编制运行管理规程和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运行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日常维护要求
? 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常用工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环保设备和监控设备。
日常维护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
(1)检查维护设备及附件;
(2)设备经长期使用,元件自然老化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维护;
(3)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的不稳定,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
(4)由于线路受损导致的信号传输故障;
(5)由于施工质量或未采取防雷措施等造成的施工质量故障等。
3)运维响应要求
设立7×24小时400或800服务电话:及时响应维护工单,做到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48小时内完成处理。
十、公司两厂区具体监控点位情况(仅供参考)
以下为我公司两厂区用电监察设备监控点位配置情况表,仅供参考(投标人所设监控点位不得少于该表格内要求),各投标人需自行查勘现场,并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方案供招标人审查。
???????????????扬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汤汪厂区)设备配置关系表 | ||||||||||||
序号 | 设备属性 | 设备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安装位置 | 设备功率 | 备用关系 | 备注 | ||||
1 | 总表 | 汤汪1#高压总 | 1 | 车间 | 4800 | |||||||
汤汪2#高压总 | 1 | 车间 | 4800 | |||||||||
2 | 进水泵废水 | 1#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2#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3#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4#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5#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6#进水泵 | 1 | 车间 | 75 | |||||||||
7#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8#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1期治理设施 | 1期1#爆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六主一备 | |||||||
1期2#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1期3#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1期4#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1期5#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1期6#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1期7#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2期治理设施 | 2期1#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250 | 四主一备 | |||||||
2期2#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250 | |||||||||
2期3#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250 | |||||||||
2期4#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250 | |||||||||
2期5#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250 | |||||||||
进水泵加药治理设施 | 次氯酸钠加药泵电源 | 1 | 车间 | 1 | ||||||||
加药泵总电源 | 1 | 车间 | 5 | |||||||||
3 | 污泥泵固废 | 1#污泥泵 | 1 | 车间 | 15 | |||||||
2#污泥泵 | 1 | 车间 | 15 | |||||||||
3#污泥泵 | 1 | 车间 | 15 | |||||||||
污泥泵治理设施 | 1#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30 | 二主一备 | |||||||
2#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75 | |||||||||
3#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45 | |||||||||
4 | 环保设备采集终端 | 4 | ||||||||||
合计 | 34 | |||||||||||
扬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六圩厂区)设备配置关系表 | ||||||||||||
序号 | 设备属性 | 设备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安装位置 | 设备功率 | 备用关系 | 备注 | ||||
1 | 总表 | 六圩1#高压总 | 1 | 车间 | 4800 | |||||||
六圩2#高压总 | 1 | 车间 | 4800 | |||||||||
2 | 一期进水泵废水 | 一期1#进水泵 | 1 | 车间 | 45 | |||||||
一期4#进水泵 | 1 | 车间 | 45 | |||||||||
一期2#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一期3#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一期废水治理设施 | 一期1#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四主二备 | |||||||
一期2#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一期3#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一期4#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一期5#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一期6#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32 | |||||||||
3 | 二期进水泵废水 | 二期、三期1#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2#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3#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4#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5#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6#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三期7#进水泵 | 1 | 车间 | 90 | |||||||||
二期废水治理设施 | 二期1#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二主二备 | |||||||
二期2#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
二期3#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
二期4#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
三期废水治理设施 | 三期5#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一主一备 | |||||||
三期6#曝气风机 | 1 | 车间 | 150 | |||||||||
4 | 1#污泥泵固废 | 1#污泥泵 | 1 | 车间 | 11 | |||||||
1#污泥泵治理设施 | 1#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61 | ||||||||
5 | 2#污泥泵固废 | 2#污泥泵 | 1 | 车间 | 7.5 | |||||||
2#污泥泵治理设施 | 2#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55 | ||||||||
6 | 3#污泥泵固废 | 3#污泥泵 | 1 | 车间 | 7.5 | |||||||
3#污泥泵治理设施 | 3#离心脱水机 | 1 | 车间 | 55 | ||||||||
7 | 环保设备采集终端 | 6 | ||||||||||
37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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