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博经开区人民路、联通路、中润大道、鲁泰大道(姜萌路-东区界段)城市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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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淄博经开区人民路、联通路、中润大道、鲁泰大道(姜萌路-东区界段)城市设计采购项目 | 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供应商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具备以上两个证书;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材料一经提交,未经采购人备案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1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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