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2018年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塔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2018年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塔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条件
安阳市殷都区2018年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塔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配套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殷都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2018年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塔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配套工程);
2.2、采购编号:YCN0041
2.3、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约30万元;
2.6、建设地点:殷都区磊口乡;
2.7、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
工程建设内容:砼路面、砼沟道底护砌、修建挡墙等。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三年中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设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6)投标人提供2016年10月1日 以来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证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内(2016年10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在网站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采购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响应人报名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请于2019年11月4日16时00分前,到安阳市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获取。(需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响应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到场,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磋商文件资料1000元/份。(领取磋商文件时支付。)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递交磋商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磋商文件截至地点(开标地点):2019年11月7日10时00分;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市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殷都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一路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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