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可门港医院(筹备)配套设备三货物类采购项目

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可门港医院(筹备)配套设备三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

乙方:江西楹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XH[GK]*******的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可门港医院(筹备)配套设备三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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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2011医用X线设备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1国内**************锐柯(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DRX-Neo XE
11-2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肺功能测试仪1国内8800088000安徽、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FGC-A+
11-3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非接触眼压计1进口175000175000韩国Huvitz Co.,Ltd.HNT-7000
11-4A032011医用X线设备超声骨密度测定仪1进口295000295000日本、古野电气株式会社CM-200
11-5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投射式视野检查仪1国内193000193000重庆、上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SK-850A
11-6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数字眼底照相机1进口395000395000日本、佳能公司CR-2AF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我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一年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我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委托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格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5.2我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4个小时内派遣原厂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5.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我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我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6.2出厂检验:我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6.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我方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我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6.4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我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货物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我方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我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6.5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我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我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我方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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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5保质期结束后支付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直至合同结束。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连江县(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乙方:江西楹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连江县坑园镇凤新路34号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学前路37号1栋111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胡宁云
委托代理人:
张美文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4*****219
联系方法:133*****41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云桥支行
账号:账号:****************0589

签订地点:连江县坑园镇卫生院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配套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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