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巴马燕龙乡村生态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巴环审〔2019〕10号

关于广西巴马燕龙乡村生态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巴环审〔2019〕10号

巴环审〔2019〕10号

关于广西巴马燕龙乡村生态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巴马蛟龙赐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巴马燕龙乡村生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文本能按国家环评技术导则内容进行编制,重点突出,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该评价可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代码:〔2017-451227-81-03-026744〕):项目属于新建性质,位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燕洞镇龙甲村龙稠屯,地理位置:E107°07 18.40",N24°08 59.79" ,占地面积1299.21亩 (合866140m2),95%以上属于荒山荒地,总投资16000万元,环保投资371万元,项目建设游客接待服务区;休闲游乐康养区;长寿养生度假区;燕龙洞观光游览区四个功能区,建筑物136栋,建筑占地面积17786m2,总建筑面积54731m2,道路总建筑47862m2。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可知:巴马县农村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 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 项目即位于巴马县农村地区,则判断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III 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属于声功能2类区。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后得知项目所在地厂界的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报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以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该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施工期

1、通过合理组织设计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对场地进行洒水、渣土、废料等采取密闭运输;场地周边设置2.0m以上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场地粉尘、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采用商品沥青拌合料且沥青拌合料采用罐车密闭运至施工现场,同时采取水冷措施。

3、施工废水通过收集池沉淀沉淀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巴马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送至巴马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弃土石方采取回填方式使用。建筑垃圾拉至本环评选定的地点堆放,严禁任意倾倒。废弃油漆桶委托具有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等措施后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运营期

1、垃圾桶设计为密闭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作为项目林地浇灌用水,不外排。

3、建设好农灌废水贮存池和应急池。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购置应急电源设备,确保农灌作为消纳废水措施的正常进行。

4、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大力种植景观树、中药材、花草等,以满足废水的全部消纳。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最终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纸箱、废塑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隔油池、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五、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定期向环保等部门提交工程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六、建设单位应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须到巴马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间,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则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七、请监察大队做好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巴马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公开

巴马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园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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