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村委会的委托对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第一期)(代理编号:YB-CZZF(GC)-*******,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第一期)
2、代理编号: YB-CZZF(GC)-*******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 | 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 (第一期) | 1 | 877315.28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投标人已实施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6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投标人已实施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4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6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以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第3.1项和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9:00至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西路8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安仁县五一北路石头坝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项目部5楼
2、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2.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2.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10月31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村委会
联系人:刘三才
电 话:152*****8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西路8号
联系人:邝云
电 话:186*****121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回复确定认函
致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 安仁县金紫仙镇赤滩村小桂林景区项目(第一期),代理编号:YB-CZZF(GC)-******* 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签章)
2019年 月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标签: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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