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激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卫生系统激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信息
——关于松江区卫生系统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应谈人前来应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卫生系统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SJJCTP*******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包件一:超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套
包件二:皮肤激光治疗仪 1套
注:可投报以上任一个包件,也可投报多个包件,但包件内所有产品必须全投,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合格的应谈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具有制造厂商项目授权证明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此授权必须为本项目唯一授权);
4、在本地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和服务技术队伍;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应谈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应谈,未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应谈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三、其他说明
1、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应谈的应谈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应谈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应谈。
2、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次谈判免收谈判保证金。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的应谈人可于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4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25室报名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请携带第二条合格应谈人与之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接受应谈文件、递交应谈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1、接受应谈文件时间:2011年7月5日 下午13:00整(北京时间)至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
2、递交应谈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1年7月5日 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谈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应谈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应谈人代表出席竞争性谈判。
七、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依据应谈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谈人,应谈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应谈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谈判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出应谈处理。
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25室
邮编:201600
联系人:邵隽、彭亮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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