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所2011上半年仪器设备(二)招标公告

药品检验所2011上半年仪器设备(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SW11175HG2059)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11上半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1175HG205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11上半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双向凝胶电泳

1

2

尘埃粒子计数仪

2

3

离心机

3

4

电子天平

7

5

恒温恒湿箱

1

6

渗透压仪

1

卡氏水分测定仪

1

柱切换装置

1

自动进样器低温模块

1

7

倍频式声级计

1

压差/风速计

1

风量计

1

培养箱

2

高压灭菌器

1

低温冷柜

1

8

pH计

1

pH计

2

超纯水发生器

1

超声波清洗器

1

超声波清洗器

1

粉碎机

2

9

电阻炉

2

恒温磁力搅拌器

2

真空恒温干燥箱

1

真空恒温干燥箱

3

恒温干燥箱

1

恒温水浴箱

1

10

激光粒度分析仪

1

集菌仪

2

加热板

1

净气型储药柜

1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培养基振荡仪

1

药物稳定性试验仪(光照)

1

真空泵

1

2、用途:检测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报价,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或以上;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1年7月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 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 7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联系地址: 
邮编:510000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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