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中心血站三标包核酸试剂 招标公告
红十字中心血站三标包核酸试剂 招标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试剂采购项目[三标包:核酸试剂]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试剂采购项目[三标包:核酸试剂]
项目编号:********Z07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柏先生186*****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试剂采购项目[三标包:核酸试剂]
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Z0713-3
一、招标条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核酸试剂采购项目[三标包:核酸试剂]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公司提交密封报价。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核酸试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4、供货期: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文件编号:HCGJ-2019-HW022-3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企业如果是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认证证书》(GMP证书),如果是经营企业则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认证证书》(GSP证书);
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开开标后,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有效报名单位只有一家。现采购人急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申请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国药器械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18号901、902、903、904、905、906、907
六、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综合阅读及审议了原公开招标期间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原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依据代理机构提供材料公开招标期间只有一家公司做出应标响应,因此公开招标失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设置无关。
论证意见二:依据采购需求、条件及招标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只有“国药器械沈阳有限公司”唯一一家供应商对此项目做出应标响应。理论上我们认为此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
七、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朱秋艳 |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 |
2 | 黄越 | 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高胜利 |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
7.1公示期为: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
7.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监督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督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7.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7.3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八、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16时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账号:****************004977。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U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电话:186*****266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论证意见一:综合阅读及审议了原公开招标期间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原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依据代理机构提供材料公开招标期间只有一家公司做出应标响应,因此公开招标失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设置无关。
论证意见二:依据采购需求、条件及招标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只有“国药器械沈阳有限公司”唯一一家供应商对此项目做出应标响应。理论上我们认为此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
三、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国药器械沈阳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18号901、902、903、904、905、906、907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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