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一、本项目经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固[2019]47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芦发改固【2019】比选备案第2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芦山县水利局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芦山县龙门镇青龙场村、隆兴村、王家村、红星村。
实施时间 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km2,其中:石梗坡改梯38hm2,经果林27hm2,保土耕作1342hm2,封禁治理2193hm2,新建蓄水池16口,沉沙凼62个,排灌沟渠12km,田间道路11km。
建设资金 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及地方配套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计丙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2016年以来完成过2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业绩;
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③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④企业无不良记录;
⑤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⑥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比选保证金”;
⑦如联合体参选的 ,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比选;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缴纳保证金和组织本次比选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设计人员须熟悉水土保持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0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1月0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芦山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勘察设计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47.7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9年11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芦山县水利局
地 址:芦山县迎宾大道
邮 编:6256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10月29日(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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