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上海铁路局关于做好2013年科季劳动保护用品选购发放工作的通知》上铁安函〔2013〕1433号文件结合我段实际防寒护肤品采购相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送货地点:
1.项目名称:上海工务大修段防寒护肤品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具体数量和要求等见附件。
防寒护肤品需求汇总表
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劳动护肤霜 | 不少于80克 | 支 | 1229 | 五支1套计1229套 |
护手霜 | 不少于120克 | 支 | 1229 |
润肤霜 | 不少于60克 | 支 | 1229 |
防裂膏(普通) | 不少于50克 | 支 | 1229 |
防裂膏(适用于室外寒冷地区) | 不少于50克 | 支 | 1229 |
合计 | 1229套 |
护手霜 | 不少于60克 | 支 | 220 | 三支1套计220套 |
润肤霜 | 不少于80克 | 支 | 220 |
润唇霜 | 不少于10克 | 支 | 220 |
合计 | 220套 |
3.送货地点:上海工务大修段各车间所在地
二、采购依据:
1.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
2.上海工务大修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3.《上海铁路局关于做好2013年科季劳动保护用品选购发放工作的通知》上铁安函〔2013〕1433号文件。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范围、许可认证、生产(代理)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等相关资料。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路总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3.符合的供货厂家《上海铁路局关于做好2013年科季劳动保护用品选购发放工作的通知》上铁安函〔2013〕1433号的供货厂家
四、劳动护肤用品供货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GB/T13641《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
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TB/T2610-94《铁路防皲裂型劳动护肤剂供货技术条件》。
产品类型:按产品基本包装类型可分软包装和瓶(盒)装类。
技术要求:铁路用护肤剂必须是经卫生部门防护效果观察,有效率不低于80%、现场使用无不良反应的定型产品,并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按GB/T13641及TB/T2610-94标准要求生产。
技术指标:严格按照TB/T2610-94。
抽检指标:严格按照TB/T2610-94。
限制指标:汞<1mg/kg、铅(以铅计)<40mg/kg、砷(以砷计)<10mg/kg 、甲醇<0.2%、细菌总数<1000个/g、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等。
产品检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抽样检查。
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在销售单元包装上的标签要标注以下基本内容:
产品名称: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净含量:××克(g)或××毫升(ml);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许可证号;
卫生许可证号;
产品标准号;
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必要时);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1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8:30~16:30。
2、报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中路1103号。
3、报名联系人:张勇 固话:
***-********,手机
139*****302。邮箱:
********7@qq.com
4、相关资质文件盖章有效。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生产或销售资质、质量检测类文件。
六、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七、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报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