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抚松县原一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白山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ZB2011-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原一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为抚松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由抚松县发改局以抚发改字(200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抚松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新建,招标内容:抚松县原一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建筑规模:建筑面积6300㎡,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电气及给排水,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抚松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7 月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12月31日,工期17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抚松县原一朔料厂棚户区改造及江畔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29日下午15时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邮编:134500
联系人:徐海
电话: 158*****40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县政府东侧) 邮编:134500
联系人: 崔岩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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