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农场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河南省潢川县2010年仁和镇和黄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对河南省潢川县2010年仁和镇和黄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潢川县2010年仁和镇和黄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潢川县仁和镇的连岗村和黄湖农场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1406.64公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及资格预审:
1、项目共划分为施工标:10个标段(每标段的具体位置:在投标邀请函上明确各标段的具体位置。) 监理标:1个标段 。
2、 资格预审通过的,再向潜在投标人发送的邀请函上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
3、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报3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顺位标段。施工和监理不能同时投报。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或房屋建筑或路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 、投标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本单位),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投标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含)职称。
5 、投标申请人2009年5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包括安全、质量事故、通报批评及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注册地资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以往承担的项目不存在信誉等问题,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投标申请人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原始证明。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监理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2009年5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原始证明。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原始证明。
6、投标申请人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7、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至郑州市金水路103号附2号海景商务236室报名。
2、如果有意投标本工程,请按以下要求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预审报名:
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前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真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保险金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始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原始证明。
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前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真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保险金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原始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原始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3、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
10日9时00分。
地点为郑州市金水路103号附2号海景商务236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潢川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沈志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022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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