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六乡大道1000号
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六乡大道1000号,项目使用原有厂房。项目主要从事年产珠宝盒木盒2万个、玻璃镜木背板1万个、玻璃相框木柜2万个、玻璃柜木柜1万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18年7月,由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珠海市斗门区鸿茂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6日以斗环建表〔2018〕50号予以批复。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19年7月10日至11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玻璃渣等,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工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车间的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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