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雕塑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分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装饰工程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雕塑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
及室内部分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HF[2011]-6-1XS
1.招标条件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雕塑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分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雕塑艺术馆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
分装修工程项目
2.1.1建设规模:总面积 12600 平方米
2.2.2招标范围:艺术品制作与修缮及室内部分装修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2.3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企业 三级 及以上的资质,近3年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 三级 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11 日至2011年 6 月 16 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长春市政务大厅(长春市普阳街58号)办理《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1年6月24日上午9:00时 ,地点待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 人: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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