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松江区城建档案室电子档案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城建档案室电子档案制作 2、招标编号:SHXM-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CS*******) 3、预算编号:15-19-5206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松江区城建档案室1991年至2004年工程规划许可证类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加工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的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50000.00元(国库资金:8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29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0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地点:本次磋商在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2号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 七、其他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城建档案室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3号楼203室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 | 邮编: | 201699 | 邮编: | 201699 | 联系人: | 韩斌 | 联系人: | 蔡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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