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末端及顶楼主管道维修更换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末端及顶楼主管道维修更换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东门分院五、六、七楼中央空调末端及顶楼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招标 ,进行分散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东门分院五、六、七楼中央空调末端及顶楼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招标 19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包含项目验收合格前所有费用(材料、人工、机械、出渣、税票等所有费用)。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业绩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安装制冷设备、制冷设备维护维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行政楼层11楼会议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日12点0分
(五)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现场通知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产生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洲大道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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