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 营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 委托,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营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KZZFCG—2019--12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营房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
800000 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800000 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0月30日8时30分起至 2019 年 11月1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南小区1号楼5单元201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先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进行报名登记并签订承诺书,登记后持登记表和以下报名材料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南小区1号楼5单元20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ysggzy.com)、喀左政府网(www.kazuo.gov.cn)上发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6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左县消防大队
地址:喀左县大城子镇凤翔路以北
项目联系人:胡立军
联系电话:
150*****688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南小区1号楼5单元201号
联系人:韩勇
联系电话:
*******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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