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站公安网接入网络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GXTC-CZ-A-198315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站公安网接入网络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GXTC-CZ-A-198315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站公安网接入网络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站公安网接入网络租赁费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站公安网接入网络租赁费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Z-A-*******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社区居民,拟将新建95条公安专网并进行服务外包,具体包括:东丽区公安网四级网的建设与维护。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租赁服务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社区居民,拟将新建95条公安专网并进行服务外包,具体包括:东丽区公安网四级网的建设与维护。95.76

三、项目预算
95.7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国内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2)提供2019年6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提供(1)、(2)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提供2019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响应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参加磋商会议。(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五)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六)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七)本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如供应商备案时备案机关发放《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代替原有备案登记证的,可提供《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八)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0-29到 2019-11-0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1-12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1-12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王工
2.联系电话:130*****97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景林:********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网络 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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