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商务(面包)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商务(面包)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为更好的保障我局基层派出所日常执法办案工作,加强执法保障,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恢复办理正常车辆更新审批手续的通知》(浙公办[2017]12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车况,经区政府同意2019年我局车辆更新计划为5辆。目前已取得浙江省新车购置的审批批复。 根据规定,汽车购置审批时,采购单位必须提供需购置车辆的品牌、型号、排量参数,经市场调查了解比较,申请购买车辆为吉利嘉际悦享型小型客车,该车是吉利公司今年新款车型,具有实用性强,性价比高,口碑较好等优点,同时符合我局使用要求,在舟山设立的舟山弘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舟山唯一的特许经销4S店,综上所述,申请要求对上述品牌的车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商务(面包)车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商务(面包)车 | 5 | 600000 | 辆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局基层派出所日常执法办案工作,加强执法保障,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恢复办理正常车辆更新审批手续的通知》(浙公办[2017]12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车况,经区政府同意2019年我局车辆更新计划为5辆。目前已取得浙江省新车购置的审批批复。 根据规定,汽车购置审批时,采购单位必须提供需购置车辆的品牌、型号、排量参数,经市场调查了解比较,申请购买车辆为吉利嘉际悦享型小型客车,该车是吉利公司今年新款车型,具有实用性强,性价比高,口碑较好等优点,同时符合我局使用要求,在舟山设立的舟山弘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舟山唯一的特许经销4S店,综上所述,申请要求对上述品牌的车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舟山市弘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惠飞路475号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联系人:沈为民
联系电话:137*****175
传真:/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东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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